蓝梳情自己也满了一杯后,她把瓶子放在了桌子上,白皙纤细的手指端起高脚的酒杯,走过来更加的靠近了我,葡萄酒的紫红衬得她的手如一朵开在红玫瑰花丛里的白玫瑰,格外惹眼。
“尽欢,倘若时间、空间、缘分都全票通过,你会不会娶我?我知道你很擅长于辩论,但这个问题,你只需要回答会或者不会,我只要一个简洁的答案,不要任何多余的理由。”
举案齐眉这个成语和我进行了会晤,我把酒杯举起来和她一样高,看到白净雪埋头吃饭,我看不到她的脸,只能看到她紫色的头顶。嗨,美女,好想知道你此时的表情!
“神圣的时刻到来了!”顾颜眸仰起头,看着我和蓝梳情。
“就算会吧!”我给蓝梳情开着期盼之门的眼眶放养了一条模棱两可的“肯定”。这种“肯定”既“肯”又“不肯”,只有拿过诺贝尔化学奖的科学家才能来把它蒸馏,算出“肯”和“不肯”的具体比例,然后按照四舍五入进行舍取,然后判断出我精确的意图。
“尽欢,你在重大问题上的态度,很具有特色!就算会吧,就算算是吧,呵呵,你的这些经典的话语,具有‘尽欢式风格’,我都烂熟于心了。我爱你,我们喝了这杯酒,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兴许是酒喝多了,脑子不好使,我迷迷糊糊的和她交杯喝了酒。来自我肺腑的音符说,也许,我还是有几分喜欢蓝梳情。
我们喝完各自落坐,她依旧喂我吃菜、吃饭、喝汤、喝酒。
整桌菜,三个江南的女孩很秀气,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子。我吃得饱饱的,酒也喝的够够的,足足的。三瓶葡萄酒,我总共喝了差不多两瓶半。好长时间没有沾酒,今天一喝就是好几瓶,我眨眼的时候,仿佛葡萄酒紫红的颜色,在我的眼前拉起了一层紫红的薄纱,我看包间的时候,觉得整个世界都被葡萄酒的红紫色浸染了。
饭局接近尾声的时候,我还端着半杯残酒,她们三个都等我喝完就走。蓝梳情用餐巾纸给我擦拭着油嘴。顾颜眸埋头喝着鲫鱼豆腐汤。白净雪静静的,静静的,左手撑在圆桌边缘,拖住了尖尖的小下巴,我只能看到她的半边侧脸,她挺挺的鼻梁,仿佛罗丹的雕刻刀削出来的一般。还有她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涂了浅粉色的长指甲,怨妇一般的把小盘子里白花花的爆米花一粒一粒的往嘴巴里送。
好矫情的一幕!
煽情召回了我尚未来得及彻底沉醉的才华,我情不自禁的张开了腾着酒气的嘴巴:
红紫美酒高脚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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