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影响
作者——回恩
序
言
我从小就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不但听家人的话,还听外人的话;不但听老师的话,也听同学的话。长大后,不但听老人的话,更听古人的话。为此,我的运气一直特别好。许多事在表面上看似吃亏,实质上占了不少便宜,最大的便宜是多次的大难不死。
我读过许多好书,有用的书。但没读过一本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甚至不知道中国有刑法,刑事诉讼法。因为我认为法律书即不是什么好书,也谈不上是有用的书。只要听老人的话,照老人说的
做,就是
给了别人尊重,给了自己保护。直到十年前我被迫进了看守所。一位高个子,白白胖胖,有三十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资深刑警用宣读判决书的法官一样的口气,
判了我二十年有期徒刑。当时,我不敢相信我的有错无罪的判断,相信了警官对我的有罪判决,吃了不懂法律的亏。二十年,二十年后,我基本上成了老人。远的先不想,先说眼前。我上有老下有小,公司倒闭,银行没有一分钱存款;还欠了五佰多万元的债务,住房没了,车没了,壹仟多本有用的好书没了;喜欢的斯普瑞克赛车没了,穿的用的也没了。全没了,也就是说,我全部的财产就是身上穿着的这件军绿色T恤,这条军绿色休闲裤,一双黑色棉袜(在看守所里,我的那双黑色皮鞋被办案民警拿走了,我是穿着这双黑色棉袜走进监室的)。怎么办?现在的日子怎么过?以后的路又如何走?
白天我闭着眼在炭黑的黑暗中寻找出路,夜里我睁着眼在去了黑的灯光下流泪。我痛苦至极,但没有绝望。用思想陪伴着灵魂走出这间不到二十五平方米的房间向远方的天空那点点星光走去。我终于看到了光明,萌生了写作的念头。写作可以挽回父母的颜面,可以恢复一个做父亲的尊严,可以有稿费还债;可以靠它生活下去。现实点说,我在这个地球的表面上生活了一辈子,吃它的、喝它的、用它的,临走时总要送件礼物给它,也算礼尚往来了。在看守所一年多的日子里,我写了二十多篇散文和随想,在省报一字不增不减全部发表,还挣了八仟多元的稿费。我很欣慰,感谢上天!我不但无罪释放,而且重要的是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写作。我要谢谢我自己,谢谢老人们,谢谢那位警官,谢谢看守所。天堂里的美丽谁都知道,但我要告诉你,地狱里的鲜花不但飘香,而且永不败落。
《最后的影响》这部长篇小说,我断断续续,修修改改,反反复复地写了六年。内容当然是真的,角色当然是虚构的。如果有考据癖的人不肯放过索隐的机会,我也没办法,这是他们的权力,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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