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计划,相当成功。
路德不由庆幸原身的脑海里,没有什么关于追求校花失败,表白惨被拒绝的狗血记忆。
他对于那位身材火辣的啦啦队长,更是毫无印象。
“那预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
路德淡淡一笑,扮演着合格的聊天对象。
当别人隐蔽的炫耀,希望得到夸奖的时候,送上一句附和的漂亮话,并不是什么难事。
丹尼尔是个不错的室友和同学,从来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讽刺原身是乡下小子,也没有把他当成跟班。
非要挑缺点的话,可能就是太过热衷追逐异性和出风头了——但这不正是每个年轻人都会经历的过程么!
“路德……”
丹尼尔的眼神颇为古怪,“你好像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怎么了?”
路德眼神闪烁。
“你以前可不会开玩笑,像个……书呆子——这个绰号是特纳起的,那个混蛋最喜欢给人取绰号!”
丹尼尔挠了挠头,他也说不清路德发生了什么变化。
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室友,跟以前的样子有些不同。
“没有谁是一成不变的,对吧?你刚进学校的时候不也说过,只喜欢气质文静的纯情女生,只想要一段纯粹的勃拉图之恋?现在呢?”
路德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幸好原身的交际圈子很狭窄,也没有什么关系特别好的朋友,也不用每天都和父母打交道。
天知道那些穿越者前辈,是怎么扮演原身本人,还能不被亲人和朋友发现!
“那都是年轻不懂事!诗人布里埃尔说过,男人要有一颗博爱的心!所以在我追求琳达的同时,也不妨碍我喜欢她的朋友莉斯!”
对于丹尼尔这番强大的言论,路德只能伸出大拇指,不愧为塞纳公学的“发情野兽”——这也是那个叫特纳的家伙取得绰号。
“对了,路德,我回来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打听你,一个拎着皮箱的中年男人,他说是你的叔叔!”
补觉之前,丹尼尔终于想起了正事,大声说了一句。
还没等路德问清楚,这个家伙就倒头睡下,片刻后便鼾声四起。
“我的叔叔?”
想到那封家人的来信,路德眼神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