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协议的全部内容都被公布于众,在网络上面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实际上,关于月球的协议,或者是协定,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早在1979年12月5日,就有一份《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天体协定》或《月球协定》。
《月球协定》该条约将适用于月球和在太阳系内的其他天体,包括围绕或者按照轨道绕行的天体。
该条约声明月亮应该为国际社会的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用。
大概条约如下:
禁止与天体上进行任何军事行为,包括武器实验或者军事基地。
禁止在没有其他国家的批准或给予人类共同遗产的原则造福其他国家的情况下的对天体探索和活动。
宣布所有国家都有进行天体研究的平等权利。
禁止任何国家在任何天体上宣布拥有主权领土。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任何地外财产拥有所有权。
等一系列的约定。
截止到目前为止,该《月球协定》已经有11个签署国,16个缔约国。
这些国家里面并不包括山姆国、毛熊国、华夏等一些重要的国家。
所以,上个世纪签订的《月球协定》,适用的效力非常有限。
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但这一次,以山姆国等国家为首的九个国家,签订了月球协议。
这基本上已经囊括了地球上面当前实力最为强悍的几个国家。
适用范围也不是以前的《月球协定》所能够比拟的。
这一次的月球协议,直接把月球上面的领土瓜分完毕。
这也是为什么,月球协议公布于众之后引起轩然大波的重要原因。
“这是什么情况?月球应该属于全人类的,不应该被某个国家所占领。”
“这是否意味着其他国家将无法前往月球进行探索,进行科学实验?又或者说必须要经过这十个国家的同意。”
“落后就要挨打,这十个国家,都是有能力制造宇宙飞船的国家,地球上面的领土都已经被瓜分完毕了,他们已经瞄上了月球。”
“月球被瓜分完毕,那么太阳系的其他天体还会远吗?”
“强烈反对这种瓜分月球的协议,这种协议应该要作废,月球是属于全体人类的产物,而不应该属于某个国家。”
“兄弟,你那么勇的吗?这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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