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
面具发动引擎,我们继续踏上了旅途,根据诺里斯的建议,我们丢掉了那肮脏的舌头,以免被安布罗撒跟踪。
三天之后,我们抵达的地方有一座村庄怪异的村庄,这里似乎是书中描绘的唐人街,一扇红漆的大街门上写着看不懂的东方文字,而街上居然有活人,按理而言,幸存的人类通常不会选择住在地上,因为恶魔绝不会容忍人类存活,而且阳光也会缩短人类的寿命。
天色正暗,是血族活动的好时机。
拉米亚说:“很奇怪。”
缇丰说:“是非常奇怪,这里是异空间!面具,你守着,决不许下车。”
克里斯说:“我也留下,伺机支援。”
我说:“公爵,你不许对我的合伙人做过分的事。”
克里斯紧盯着我,问:“什么过分的事?”
我微笑道:“不能说太细,不然你会打我。”
然而我依旧挨了打,这些女血族是不是不揍人就会手痒?
我们下车落地,朝村庄走去,村子里的灯笼发出又暗又红得灯光,雾气稀薄,让人不由得紧张。我怀疑这村子里的人是否都是鬼魂?不,这是科幻,不是灵异,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会不会是脑电波残余的幻觉?
有人喊道:“是人类!是人类!是外界的人类!”
他们纷纷放下在做的事,朝我们跑来。缇丰拔剑在手,拉米亚握紧昆古尼尔,我踏上一步,走在最前面,看清这些是人类,并非虚幻或是假象,是如假包换的人类,有活气,只不过脸色发青,像是一辈子没晒过太阳,比地下村庄的居民更严重。
我喊道:“停下!”
其实不必我喊,他们已经停步了,离我们大约三、四米左右,数百人堵住了街道,每个人都用动物园看动物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说:“我们是黑棺的游骑兵,带着善意而来,这里是哪儿?”
有人回答:“奥斯莫堡。”
我们知道来对了地方。我问:“这里是不是异界?”
他们七嘴八舌地答道:“说的没错!”“我们无法外出,但偶尔会有人通过虫洞进来。”“似乎和外面的星象有关系。”
我问:“那最近有没有人进来过?”
“不,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外界的人了!”
我观察他们的表情,刹那间,一道雷电从姆乔尼尔中激发而出,他们受了惊吓而后退,我喝道:“我清楚你们这群家伙!我警告你们,我手中的剑可不是吃素的,你们要是想把我们捉起来吃了,或是一辈子当做动物参观,我把你们一个个脑袋砍下来当马桶”
他们群情激奋,指着我大骂,我果然没有料错!
我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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