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内容就是有关陈峰的婚前财产。
此外,就是有关两人将来所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若是将来两人离婚,若是子女还未成年,抚养权一律归陈峰。成年后,让孩子自主选择。
这一条当然主要还是陈峰的意思,但具体是陈峰律师团队这边争取过来的。
还有就是将来双方若是发生意外,财产的具体分配。
若是陈峰在二十年内意外身亡,那么米兰达将最多拥有十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若是两人有子女的话,子女将平分其余陈峰的财产,但在成年之前,他们没有支配这份财产的权利,由陈峰这边即将组建的团队来负责代管。
这个团队包括了苏茜、凯瑟琳、赵文秀、唐国这边的律师谢松德、美坚国那边律师拉瑞德。
他们无疑都是陈峰比较信任的人。
即使他的子女成年之后,想要支配他的遗产,也必须经过这个资产代管团队的多数通过才行。
当然,这只是个假设。
大家都不信陈峰会英年早逝。
有这样的条款只是以防万一罢了。
实际上,陈峰已经打算在结婚之后,就开始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慢慢的都弄到这个家族信托基金名下,就像欧美那些世家做的那样。
如此,才能让自己这个家族长期兴旺下去。
免得将来自己后代出个败家子,然后让他辛苦打拼出来的商业帝国迅速崩塌。
在双方律师团谈判协商之前,米兰达一开始倒是想过,在协议中给陈峰增加净身出户条款,若是他出轨就净身出户,两人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她一个人。
但这个条款她刚一出来,就遭到了己方律师团队的拒绝和反对。
因为这样的条款实在不符合公平和人性。
本来婚前协议,只是为了厘清情侣彼此间的各自财产,也就是我的财产你的财产大家彼此分清楚,免得结婚后离婚后,双方纠缠不清。
而陈峰和米兰达的这份婚前协议,却是强调了两人结婚后,婚前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对陈峰这个如今身家高达三千多亿美元的世界首富来说,无疑非常的不公平。
以至于,当初米兰达将这件事告诉她律师的时候,她律师再三确认过后才不得不信。
本来这样已经非常不公平,若是再给陈峰加上什么出轨后就净身出户的条款,无疑就更加违背契约精神中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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