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开心的时候总是要唱上一段。
都说人离乡贱,但是在良田的诱惑下,为了自己的永业田,好多的庄户都打点好行装,准备远出塞外,去那里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道路上总是能见到推着独轮车,或者挑着担子的汉子,独轮车上坐着老婆,或者两口子一起挑着担子,一个挑家什,一个挑孩子,不同于流民的孤苦无依,他们都在大声的笑着和同乡打招呼,黝黑的脸膛上全是希望。
只有自发的才是最有秩序的,官府这回也拿出最大的诚意和耐心,皇帝特意派出了右威卫的三千大军护卫,一路上杀气腾腾,绿林道倒了大霉,被清剿了无数的山寨,最后这些强人也变成了要去云中垦荒的农民,只不过他们需要在刀枪的监视下劳作,各地官府送来了很多的大牲畜,几乎每三口之家就会分到一匹,这样一来就免去了移民的千里奔波之苦。都咬着牙赶路,到了地头,春天也就来了,还来得及种头茬庄稼。
乡民们不知道,云烨却很清楚,心狠手辣的侯君集,如今就在大草原上进行新一轮的清洗,只要是稍微有些杂音的部落,往往会在一夜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当别人问起来,官府的回答就是那些牧民迁到别的地方去了。
马周就在那里,还住在那日暮的牧场里,他和云七很熟悉,特意把自己的官衙设在那日暮的牧场里,这里也是他唯一不会受到白眼的场所。
大草原经过侯君集的这一轮扫荡,估计连野狼的屁股上都盖满了大唐红艳艳的印章,关中的移民马上就要到来,开始大规模的养羊,种田,这是李二给大唐准备的产羊毛的地方,不容有失。只有云烨知道,农耕民族会对草原造成怎样的破坏,大汉民族本来就是喜欢种地的民族,每到一个地方,都要试着在土地里种点什么才会安心。
所以在,戈壁,在荒原,在沙漠,在海岛,在高山,只要是人迹到达的地方,土地里总会长出庄稼来,而土地也总是很听大汉民族的话,种什么活什么,当你看到高山上层层叠叠的梯田,沙漠里葱茏的庄稼,还有鲜嫩的蔬菜,不要奇怪,一个能在全是石头的海岛上种出西瓜的民族,那些奇迹就不算是奇迹,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毛呢料子如今已经少量的出现了,价格很贵,云烨除了弄些回来做斗篷,再没干别的,以前的大红斗篷虽然好看,骑着马非常的飘逸,甩在身子后面,但是肆意流淌的眼泪鼻涕总是破坏了豪迈的气概。
毛呢最适合做毯子,挺括的面料也最适合做军装,只有这种面料,才能把军人的气质衬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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