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说过于遥远了。中原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还不如就在这片瀚海上放牧骆驼,活个自在。
一支微型驼城正在快速的向长安挺进。云烨悠闲地坐在一间很小的木屋子里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大军充满了骄傲,什么叫做强军,自己的麾下就是,出关的时候这些家伙除了彪悍之外没什么好说的,现在却自然而然的沾染了些许贵气。
军人的这种气势很难养成,只有通过无数次血战。并且战而胜之才能慢慢培养出骄傲,自信,以及蔑视一切的气概。
“大红披风穿在这些家伙身上糟蹋了,那东西是用来御寒的,不是要他们敞着胸怀让风刮起来耍漂亮的。现在是荒山野地,腆着肚子给谁看?”
云烨笑着摇摇头,把酒杯放在小桌子上对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处默说。
程处默喝酒从来不以喜欢用杯子,他最喜欢用军中的水壶,就是那种上面用半寸宽的带子绑着的那种,再好的美酒他也需要倒进自己的水壶里,举着粗笨的酒壶他好像才会开怀痛饮,现在也是如此,正拿着酒漏子往自己的水壶里灌酒,他的水壶是特制的,比别人的稍微大了一些,也沉重一些,风磨铜压制的酒壶泛着一种金子的光芒。
见程处默没工夫回答自己的话,云烨又说:”这种酒放在白瓷杯里最是雅致,也适合小口,小口的轻呷,你总是装在水壶里干什么?“
“你管我!喝个酒都不让人消停,走了。”程处默端起酒壶满意的点点头,又把酒坛子里的残酒一口气喝干,斜着眼睛看了一眼云烨手里的白瓷酒杯,掀开门帘子就走了出去。
这家伙最近的心情很差,自从知道自己老子过的生不如死之后,整个人都变得不太正常,没事干就喜欢攀到最高的地方朝西面看,这让云烨一度很紧张,他要是脑子突然抽风了跑去大非川就把自己害死了,老程回来之后绝对会大发雷霆的,程处默受责罚,自己绝对逃不掉。
老程的私信里说的很对,替皇家卖命,老程家有一个受罪的就行了,上来两个就是在亏本,程处默就该老老实实地去长安接受皇帝的检阅,然后把皇帝的封赏拿回家,把新发的官服拿回家,最好把爵位也带回家,这样就最好了,用不着他去大非川受罪。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干的事情,程处默这次回京就该张扬,将程家能拿的好处拿到极致,云烨回到京城就该找个老鼠洞藏起来,慢慢的让扑向自己的风暴过去,然后再等着自己的功劳发酵成熟,最后再放到笼屉上蒸一下,让它变得又白又大,这才是大家族要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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