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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如晦闭目品味了一会卢照邻的诗歌,挑了一个青铜爵将杯中酒一口喝干,斜眼看了薛万彻一眼道:“这是士子间的诗唱酬和。到了你嘴里怎么就变得下作了,闭上你的嘴。有好好的诗歌听怎么还堵不上你的嘴,莫非认为老夫闲散在家已经管不了你是不是?”
薛万彻赶紧抱拳致歉,老家伙现在惹不起,都说了不问世事,没事干怎么就往皇宫跑得没完没了,现在人家都说外相不做了。现在改成内相了。
云烨笑了一声就坐回座位,自己现在位高权重的和一个少年人争锋算什么本事。卢照邻的一生坎坷,最后贫病交加,在汾水自尽,悲惨的一生未必和他这样的性格没有关系。
程咬金的面色变得很尴尬。今日的彩灯宴会乃是一片好心帮着 自家的亲戚扬名声,谁知会遇到这样的憨包。
“诸公,饮甚!”
盛唐时候多出狂士,强大的国家,富裕的生活,彪悍的民风自然就会培养出目空一切的少年,卢照邻恐怕就是其中的一位。
眼见他被晾在中间羞愧的无地自容的时候,云烨拍拍自己的座位,示意卢照邻可以过来坐,别人或许不知道这个孩子的才气会达到什么地步,云烨还是很清楚的,不为别的,就为那句“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名句,也应该给他一个台阶下。
乖乖坐到云烨旁边的卢照邻已经快要哭出来了,看着这个比云欢还要小几岁的孩子,不知为何云烨对他很难生出恶感。
小声说:“来这样的场合,多吃菜,少说话,有长辈在场,礼仪周到些,这里的人都是我大唐的英雄,不可不敬,美丽的诗赋固然能陶冶情操,却不要把它认为是评判学问优劣的唯一标准.”
眼看着卢照邻乖乖受教的样子,云烨这才猛然间想起,这个孩子不过只有一十四岁,少年人才智高出同辈甚多,自然可以骄傲一下,现在的卢照邻不是那个受尽磨难的卢照邻,悲悯而高洁。
想到盛唐夜唱,想到溢彩流光的美妙时代,云烨心中充满了神往,高冠文士弹剑作歌,豪侠志士塞满山川,内有慷慨悲歌之士,外有铁马奔腾于旱塬,情不自禁的拿着筷子敲击着茶杯唱到:“舍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一首歌连唱三遍,云烨的歌声并不动听,有些地方甚至还有些走调,但是这丝毫不妨碍他演绎李白的巨作,多年来坎坷的经历已经让他拥有了诗人悲愤的情感,和豪迈的气质,虽然最后象牙筷子折断,薄瓷杯碎裂成几块,敲无可敲,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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