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赶紧干掉。
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公爷,旺财的精神很好,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马群没有再赶他出来,只是依然不吃东西。”
说道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叹了口气,把锅子搭在火上,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端给辛月说:“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一个人走在山沟里,想要找到出路,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沿着小溪走,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
这个地方有狼,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有狼过来咬我,被我 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为了活命,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他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非常的神骏,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
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要是没有那只马群,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吃着野菜,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
“第二天,我睁眼睛的时候,马群都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我跟旺财商量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我吃香的他就必定喝辣的,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旺财最多活三天,孙先生给的补药,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但是能让他变得年轻健壮,有力,但是,只有三天,三天过后,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
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希望能陪我一辈子,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
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等到旺财走了,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
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
云烨笑了一下,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需要运气,轻轻地启动了手机,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歌声没了,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就这点东西,让那日暮,铃铛,小苗看得目瞪口呆。
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再也没声音了。
辛月惋惜地说:“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这里的神仙气慢慢的散尽了,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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