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王斟的酒,有点烈,朱仲钧喝了两口之后,脸就开始发红。
王妃就忙叫把酒盏撤下去,怕庐阳王吃醉了。
饱食一顿,朱仲钧就要走了。
南昌王也没有多留他,和王妃一起,亲自送到了垂花门口。
回去的路上,朱仲钧问顾瑾之:“局布得如何了?”
“布好了,等君入瓮。”顾瑾之道。
朱仲钧就依靠着她的肩膀,眯着眼睛打盹。
她身上,有种淡淡的清香,似阳光晒过的草地。
他总能想起念初中时候的顾瑾之。
那时候,她是最好的同桌了。
应该说,顾瑾之小时候特别单纯。在初中,班上大半的女生跟她要好。除了她长得没有威胁性之外,她是个特别热心的孩子。
帮同学抄个昨夜,带个早点,买个零食,她都跑得很开心。
她很细心,关心每个人。
男生们也觉得她像乖巧的小妹妹。
只是她不怎么跟男生说话,乖乖的。衣裳都是干干净净,梳着马尾辫,头发有香波的清香,记不得是什么味道,淡淡的,很好闻。
说白了,她没什么个性。
干净又单纯的孩子……
朱仲钧念完初中就出国了。后来他就再也没遇到过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也有跟她一样素净淳朴的,也有跟她一样干净整洁的,也有像她一样笑容温和的,也有如她般单纯热心的。
可没有一个人。让朱仲钧觉得舒服。
他在国外的时候,没给父母家人写过一个字,也没打一个电话。却给顾瑾之写了三封信。
内容很简单,琐碎又中肯的问候。
他却没有收到半分回信。
写第一封的时候,他还在想,也许是弄丢了,毕竟跨越大洋寄信。不小心丢了也是可能;第二封,就是带着几分期盼;到了第三封,仍是没有回音,他就再也没寄过。
后来结婚了,他也没问过顾瑾之为什么不给他回信……
他的初恋,敏感又脆弱。
他骄傲不肯示人。失败了,他只当不存在。
而此刻靠着顾瑾之,放佛又闻到了熟悉的味道。酒劲浮上心头,朱仲钧突然问:“我给你高中寄了三封信,你为什么没回我?”
顾瑾之还在想昨晚的事,突然被他打断,她隐约没听清楚。下意识反问:“什么?”
朱仲钧又觉得怪没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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