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果断。”宋时初露出没有感情的笑容。
对于男人来讲,就是这么现实,若是换成女人,即使知道男人会有害人的心思,也会挣扎一番再去断舍离。
不过,宋时初不认识叫湘君的姑娘,自然也不会去共情。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你身体里的胭脂醉给解决了,然后假死逃脱,以后就不要在京城这边管事了,去江南,火锅这个东西,可以吃遍天下。”
“好。”
江南是个好地方。
宫里最不缺少的就是识文断字的。
即使太监,都是能文能武,他就无疑中听过一个太监念诗。
什么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这样的江南,应该是极为迷人的,极为好看的,现在有时间,那应该去看看的。
“大娘子,您知道胭脂醉如何解毒吗?”
“以彼之道,还彼之身,既然是美人给你下毒,你再次把毒药渡过去就好了。”宋时初开口,说的是轻飘飘的。
但是马华惊的直接坐在地上。
他不想跟湘君继续过日子。
但是也不想湘君真的死了。
“那,她,还有活路吗?”马华声音有些干涩,想到枕边的美人,突然迷茫起来。
胭脂醉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你还想她活着?”宋时初问道。
马华点头。
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跟湘君,无数日日夜夜,多少恩呢,挥霍不完的。
可以此生不见,但是不能此生无所念。
还是一个小情种呢,宋时初挑挑眉。
“还有另一种办法,不过比较痛苦,恶心,你不一定可以受得住。”宋时初说道。
马华眼睛骤然亮了一下。
只要不死,就好!其他的有什么受不住的,其实那些辛苦,那些痛苦,只是当下之时受不住,过了这个时候,受不住也受得住了。
只要过去了,那都是谈资,都是资本。
“什么办法。”
"吸毒。”宋时初说着,看一眼外面。
冰天雪地的,想要找个蟾蜍也难,这年头的蟾蜍跟后世的还有些不一样,这会儿的蟾蜍跟蚂蟥一样,会吸血!将马华身上胭脂醉用药物跟金针辅助集中一处,再由蟾蜍将毒素给吸出来。
过是很痛苦,也很恶心,要知道一堆的蟾蜍趴在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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