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对!”
“低调点。”
庄世楷点点头。
他掏出一盒雪茄,打开盒子,递给洛哥。
盒子里雪茄都是剪好的。
“啪嗒!”
两人各自拿出火机,把雪茄点燃,深吸一口,缓缓呼出白雾。
他们捏着雪茄的姿势都很纯熟。
而以洛哥现在通缉犯的身份,收一个儿子大操大办确实不好。
当然,摆几桌酒还是可以的。
可是洛在台岛没几个的真朋友。
如果纯属为收红包、收贺金…
呵呵。
洛哥早过这个境界了。
他不需要用这些小套路搞钱,搞来搞去,搞的跟小瘪三一样。
想必来一个朋友,向一个朋友介绍。
见一位客人,对一位客人介绍。
这便是洛哥的方式了。
这种方式也挺好,很符合洛哥的心境,也符合洛哥的境况。
庄世楷回头朝玫瑰投去一个眼色,玫瑰立即心领神会,打开手提包,取出一块手表讲道:“国辉,第一次见面,叔叔阿姨没什么好送你的,这块表送给你。”
这块手表比较凑巧,原本是玫瑰买来送给庄世楷的,可是庄世楷既喜欢戴手表,却从不换手表,收到的每一块手表,全部都放在表柜里收藏。
要知道,这些年庄爷收礼,可没少收手表。
其中以劳力士最多!
庄爷爱戴劳!
这是全港都是知的大事。
因此,劳力士在港岛甚至受到热捧,销售额在庄sir升警司那年开始跳越,已经远超普通奢品手表一个身位。
劳力士集团还专门给庄爷送来一块限量钻标,往后每年也会把新款送到庄爷府邸。
其他品牌亦有相同动作。
可惜,庄sir都没换过手表。
那些表全部搁置。
按照庄爷的说法,这叫作“一劳永逸”,戴上一只就懒得换了。
实际上,只是庄爷的手表有系统,能发任务罢了…
其它手表不行罢了。
别人戴的是表。
庄爷戴的是人生。
其他人不懂,还以为手表对于庄爷有什么特殊意义,玫瑰和阿美甚至通过气,一致认为是庄sir初恋亲人送的。
如果左手算初恋亲人的话。
那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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