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不知是不是在医院里吃得好,睡得好的。*.*泡!书。吧*再次见到他,他长得更胖了。再加上他猥琐的笑容看起来,脸上的肉把他的眼睛遮着,那就是像两个老鼠眼睛一样。
不过再次见到他,觉得他更加让人讨厌了。
至于巧馨见到陈欢和林妙可那么亲密的样子,她就知道无望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打击着陈欢这一对。她想着,她就像水蛇一样缠上金林,跟金林这个肉团有多亲密就装着有多亲密的。
“呵呵原来是金林啊。怎么样,上次揍得你还不够吗?一出院就乱咬人的。看来医院还没给你打狂犬疫苗吧。”陈欢见到金林,他也牵着林妙可哈哈大笑迎上去。
有了林妙可后,陈欢对巧馨根本不放在眼内了。连心上那半分位置都没有,并不是陈欢绝情,而是别人先对自已无情的,自已还纠缠不清的话,那不是多情了,而是犯贱。
巧馨不知道是不是做了金林老婆后,养尊处优的,而且粉底也越化越厚。虽然同样是美女,但对比林妙可那文雅气质,她就差一大寸了。
女人天生的敏感性,她体会到自已不如林妙可耀眼,但她并不觉得可怕。
这个病态的社会,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今晚她就要把林妙可比下去的。
所以对着林妙可,她仅是不屑地轻哼下,读得书多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跟一个穷小子过一辈子。跟我就没得比的了。
“陈欢,想不到你这穷小子也会跑来这里幻想香奈儿的。不过凭你现在的身份,我看恐怕想买一粒钮扣都难吧。你别怪服务员,不是她狗眼看人低。是因为你没有什么被人看得起的地方啊。”金林被陈欢揭开伤疤,他脸色微微一变。他想着上次输一着,今天怎么样都要好好打击陈欢的。
金林想着自已用钱,对比出陈欢那没钱的模样。他心里就得意地笑着。
店里的人,不认识陈欢。但不能不认识金林啊,因为金林就是他们这里的VIP客户,并且金林的公司在南城这里也是有名号的。
同时店里的人都暗暗地替陈欢祈祷着,因为他们都知道,金林这个人,好面子,爱装B,并且打击对手是毫不留情的。想当年香奈儿店也出现这种情况,有个大学生带女朋友来这里看香奈儿,谁知不小心撞了金林碰了一下。
然后金林就奚落到那大学生,让那大学生的女朋友觉得很没面子,当场的分手。
照陈欢和金林一见面就斗起来的架势看来,陈欢今天必定会被踩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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