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上其他智慧物种将蛮族称为野蛮人,甚至将其称之为人形野兽。
野蛮人,大致意思就是说蛮族粗鄙,血腥,以及原始。
而人形野兽的意思呢,则是说蛮族战斗不会思考,只会像野兽那样遵从本能,一个字,莽。
不管怎么说,泛大陆上的物种都知道蛮族打架不靠脑子。
或许事实真的是这样,不过佩奇并不是一个纯种的蛮族。
事实证明,混血儿往往都很优秀,就比如佩奇。
与其他蛮族不同的是,佩奇虽然也挺莽,但绝对不是一个只会光膀子就上的莽夫。
他会在战斗之前思考。
换了别的酋长,早就让手下追入不眠之林了。
可是佩奇却没有这么做,非但没有这么做,还让部落战士撤了回来聚集在一起。
这个情况完全出乎了楚辞的意料,也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
事实证明,佩奇的决定无疑是英明的,甚至让人类都刮目相看了。
一开始,唐劳亚希望让蛮族们自相残杀,最好是狼齿部落和月熊部落双方同归于尽。
这个想法,佩奇知道,虽然不愿意被利用,可是他也无可奈何,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一个蛮族的血液沾染在一群卑鄙的人类手上,只是他最后的底线,也是唯一的底线。
可现在情况不同了,佩奇有一种预感,狼齿部落绝对是一块难啃的骨头,而且他们的战士就隐藏在废弃的营地之中,大战一触即发,只要自己的手下进入营地深处绝对会损失惨重。
这种神奇的第六感依旧不止一次救了佩奇的性命,所以他坚信自己的预感是正确的。
所以,现在轮到佩奇按兵不动了。
月熊部落不动弹了,人类却着急了起来,不过佩奇根本不在乎。
佩奇将手指头塞进了手中,吹了一个巨响的流氓哨。
过了一会,一个肩膀上站着一只雄鹰的蛮族战士跑了过来。
“查到了,车轮印进入了不眠之林。”
“只有女人和孩子,还是所有人?”
蛮族战士刚要接口,突然鼻子一皱,使劲嗅了嗅。
“酋长,是血腥味。”
佩奇一挑眉,微微闭眼后,闻到了这阵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这种味道,他再是熟悉不过了。
刚要开口,营地里突然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这一声惨叫,惊的所有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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