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烹饪技术,还很落后啊。
拥有炒菜技术,如果开个酒楼的话,一定能够赚钱。
虽然今天程处亮他们,刚刚送来十万钱。
但是长安居,大不易。
坐吃山空的话,十万钱,根本用不多长时间。
但是十万钱,在长安城,怕是也开不起酒楼来啊。
光是买下一座酒楼,就远不止这个数字。
再者说,开酒楼,还需要装修,需要雇人,这都要花钱。
怕是没有几十万钱,根本就玩不转。
想到这里,秦川不由得想起一个好地方来。
那就是他的食邑秦家庄。
秦家庄,有现成的地方,只需要改造一下,就能改造出一个农家乐出来。
并且,秦家庄穷的很,在哪里开个酒庄,也能帮助村民增加收入不是?
……
此时,程府之中,正在吃中午饭。
这个时代,普通百姓,都是一日两餐。
只有这些贵族之家,才会一日三餐。
程处亮怀揣馒头,打着饱嗝,返回程府。
走进后宅,程处亮从怀里掏出馒头,献宝似的递给程咬金。
“耶,这是我刚发现的美食,马上就拿来孝敬你了。”
听到程处亮的话,程咬金满意地点头,然后从程处亮手里,接过馒头。
然后,程咬金得眼睛,不由得一亮。
“这个,是馒头?好白!好大!好软!”
程咬金抓了一下,感受到馒头的松软和弹性,然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还不到三口,一个馒头就被吞下肚里去了。
“嗯!嗯!好吃,真好吃!这可是老子吃到的最好吃的馒头了!”
“要是天天吃这馒头,就算不吃菜也行啊!对了,你小子是在哪寻摸来的?”
听到他老子的询问,程处亮嘿嘿一笑,然后得意忘形地说道:“耶,这个馒头啊,是在平北县男秦川家里拿来的。”
“耶,昨天我和房老二打赌他倒立嘘嘘的事情,你是知道的!要不是有你大力宣传,效果也不能这么好。”
“这不赢了他们十万钱,都是秦川帮忙赢下的。我今天就是给他送钱去的,然后在他家里吃了顿午饭。”
“啧啧,他家做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在他家吃过之后,再看看咱家的饭菜,完全就是猪食啊!简直喂猪,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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