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说,他们都理解我!”
但这件事情本质上与下述的例子一样,是不可能被理解的。
当午去临江仙开的水果店里面买西瓜。
当午:“老板,给我个西瓜。”
临江仙:“好嘞!”ヽ( ̄▽ ̄)و
然后在称重完毕付款的时候,当午如是说道。
“老板,我是学生党,我没有钱,瓜我拿走了。”
OR
“老板,我才刚工作,家里面都揭不开锅,瓜我拿走了。”
?????
问:在这种情况下临江仙会对当午做什么?
兴许还会有人说,“写小说和卖瓜能一概而论吗?”
怎么不能呢?
去书店买书,也还可以不付钱白嫖?
除了新华书店和朋友开的书店那种家大业大、有亲故的地方以外,蹲在一个陌生人开的书摊面前,当着他的面把书翻完之后不买,还让老板理解你,你说老板怎么想?
支持正版,付费观看,是给予创作者最基本的尊重。
成为一个支持正版的优秀读者,同样也是一种可以自傲的美德。
一本书不贵,追读下来,哪怕是鹰酱一天也不过不到两块钱。
那么问题又来了:两块钱,可以做什么?
多了这两块钱就可以山珍海味补充基本的蛋白质与营养并养家糊口的话,那当我刚刚说的都是屁话吧。
(•̀ω•́)✧
其实这类人,你只要不在这里留言,堂而皇之的跟我说“提莫我去看盗版了!”、“上架了,取消收藏!”等等,你默默地离开,别带走一片云彩,咱肯定不至于追着你骂。
《德行》
不至于不至于不至于。
咱想说的是那种不但白嫖、不投票、不打赏还只会找茬、逼逼赖赖,以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态度指点江山的稀有物种。
每天打开作家助手都能看到不少这样的人。
啊,说起来,如果真的要较真,每件事情都截图的话,我大概都可以发十几张律师函,搞一通‘网暴警告’了。
——作家。
很多人就认为,写书就活该被读者骂。
这个逻辑明显是脑子有问题的。
消费者权益不是这样进行的。
可以和朋友分享喜欢与不喜欢,可以去diss,但是当着创作者的面在评论区大放厥词甚至披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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