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吗?”,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
林奇抬起头看向了面前的女孩,女孩戴着一顶遮阳帽,戴着一副墨镜,他认真的看了一会,才想起自己其实并不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
或许知道,但是在漫长的工作和生活中,他把这个女孩的名字忘记了。
“……对不起,我忘记你的名字了,小姐。”,他很礼貌的说明了一下自己为什么没有认出对方。
打火机擦着之后他点着了烟,吸了一口,看着身边的女孩。
是那个和福克斯影业有合作关系的经纪公司签约的女明星,两次作为林奇的女伴出席了首映礼,林奇对她的印象还行,但最深刻的却和她没有关系,而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女孩的经纪人对他说的那些话。
大概的意思就是他如果想要玩女明星,经纪人可以为他找一些,但千万不要祸害眼前这个,她是整个公司力捧的明日之星。
她的经纪人姿态放的很低,一副受害者的形象也没有让人觉得有什么反感,林奇也能理解他们。
在当今社会,要捧红一个明星可比他来的那个地方要难得多。
钻数字化信息时代,一种叫做职业水军的东西就足以在极短的时间里把某一个新闻点爆到全世界皆知的程度。
但是在现在这个社会里,一个人想要有一点名气,需要的可能是几十家,上百家甚至更多的媒体共同发力。
传统的报纸、杂志,到处张贴海报,电视上还要不断参加各种节目,这些都是需要成本和时间的。
每一个明星从普通的公众人物走到万众瞩目的地方,所耗费的心血金钱不计其数!
往小了说,几万十几万乃至几十万运营一次,往大了说,无法估计,因为这里面可能还牵扯到一些人情往来,比如说上一些知名度高的节目,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万一林奇和这个小女明星开始谈恋爱,先不说她的粉丝会有怎样的感触,仅仅是有可能会让她脱圈就足以让经纪公司炸毛了。
说到底,经纪公司的目的还是为了赚钱,他们在这个女孩身上投入了那么多,不愿意这些投资打了水漂。
林奇想玩,他们可以帮忙找,但这个……一言难尽啊!
好在林奇对这些年轻的小女孩的确没有太大的念想,他早就过了年轻人的时代,这里指心理上的。
年轻人就像是发情的公狗,见到什么都想抱着腰燥起来,整天看见异性就走不动路,恨不得把那玩意挂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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