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一位圈内大佬,损失的名誉是永远无法用钱弥补回来的。
他不想给医院带来不好的影响。
所以,还是得用正规手段。
思索着,他给周律师打去电话。
早前周律师已经和招聘负责人接洽,现正在整理起诉名单的资料和证据。
接到林祥的电话,周律师率先叫苦道:“林老弟,你这要起诉的人,有点多啊……”
林祥:“我正为这事儿苦恼呢,群里那些好办,律师函吓唬他们一下,多半就出点钱私了了,背后的指使者才是我头疼的。”
“嗯,不错,我也是这样想的,一个个起诉太浪费时间,干脆每人给他们发一封律师函,一般人看到律师函,多半会主动联系,请求私了。”
周律师非常有经验。
因为官司这玩意儿,有些人活一辈子都没上过法庭。
一接到律师函,多半就怂了。
其实,律师函不具备法律效应,只是律师事务所帮委托人发的一封信罢了。
但要是委托人较真儿,可以不用律师函,直接上诉。
到时候被告者会收到法院的传票,这个才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收到法院传票,必须按时出庭,否则等于放弃辩护权,官司基本凉凉。
而周律师的经验在于,他清楚律师职业的收费标准,好控制索要赔偿。
比方说,某个造谣者收到律师函,第一时间是打电话给周律师,周律师同意私了的价格,一般普遍会比对方请律师的成本略高一点。
因此,这家伙多半就交点钱私了了,不然到时候得请律师辩护,官司输赢暂且未知,请律师的费用就是一笔钱,如果官司再输了,还得赔更多。
一来二去,时间一拖,大多数人,都愿意花钱省事。
所以,周律师得知情况后,连上诉材料都懒得做,只用把相关证据整理下,再给那帮人逐一发律师函。
接下来,基本上就是磨磨嘴皮,吓唬吓唬对方,等着收钱就行了。
让周律师意外的是,他粗略算了下,林祥要起诉的名单,有四十多个!
他有把握从每个人那里拿到五千块以上的私了费,算下来,二十多万!
这笔钱对他们这个阶层来说并不多,可在一般的民事案件里,算得上不小的案子了。
想到这,周律师感到荒诞,扶了扶眼镜打趣道:“林老弟,我说你也是的,哪家企业背后没人说道,以你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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