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家伙还全都死在这个年轻人的手上,这可真是帅呆了!
帅的至极就是酷,酷的极致就是无敌。
这家化又帅又酷的,简直就是万千少女的白马王子啊。说真的,我想不但是女人会喜欢这样的家伙,就连我这个男人都羡慕不已啊。啊,怎么上天就没有给我这样一副好的皮囊呢?怎么上天就不给我一副好的身板呢?怎么上天……
上天在愤怒之中,我感觉快要打雷了,还是积点口德,少点埋怨,这样才能活下来啊!
这个话说古代真是爽啊,只要是你有本事,就算是杀人,也好像是在荒郊野外解个手一样随意。
一言不合就打仗,一言不合就杀人,根本不用考虑事情的后果。快意恩仇,江湖儿女,这就是古代社会。
既然是人家救了自己,自己不能在原地装孙子啊,应该像人家道谢的,只是一点啊,我应该是作揖还是抱拳呐?还是作揖吧,我又不会武功,抱什么拳。
只是我不曾想到,这家伙因为我的道谢,就好像是狗皮膏药一样,从此就粘住我不放手了。真是倒霉啊,倒霉到了极致了!
“这个……啊……刚才多谢兄台出手相救,要不然我定然是身首异处。无奈我身上并无金银细软,无法报答与你。这样吧,待到日后有机会的话,我定当面带着宝物,赶过来与你相见。啊,事情就这样吧,我先走了,有事再联络,拜拜!”
还是快走吧,我可不想和这个杀人犯在一起,主要是怕晚上做噩梦啊!
“且慢……兄台,看你的样子,应该不是长安城本地人士吧。要是我猜的没错的话,你应该是去长安城吧。”
嗯?这声音……怎么这声音这样像女人呢?
不会吧,这个朝代已经这样开放了吗?还是说,这个朝代就知道从泰国进口人妖这玩意了?
不是的,绝对不会是这样。想到这了,我看了看他的脸上,一根胡子都没有,很干净的,就好像是剥离蛋壳的熟鸡蛋一样,白净而光滑。
啊,我知道了,这是汉朝啊,在汉朝之中,应该是存在太监这一说的。看他的样子,莫不是传说中的太监吗?
要是那样,我可是真幸运了,竟然穿越来遇到了一个太监,天啊,这是何等的扯淡!
“呵呵,正好我也是刚刚从外面办完事情回来的,咱们两个可以一起走。你可知道,这十里长亭坡可是距离长安城不到二十余里的路程。呵呵,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觉得和兄台一见如故。我看这样好了,不如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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