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可是……我……却过得不幸福,也不开心,上小学那会,我爹的生意还没起色,他每天都忙,同学们都笑我是没娘的孩子,没有人跟我玩。后来,我爹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企家业,入了政协,成了人大代表,老师和同学们对我们态度对大变样,我知道,他们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爹!”
谢琳望着全旭道:“假如,我们三年前相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道,你会爱上我吗?”
“会……或者不会!谁能说得清呢?”
全旭将手中的烟蒂扔向桥下,他苦笑道:“三年前,你不会爱上我,我只是一个穷屌丝!”
谢琳明白了全旭的意思。
她想了很多,想起了从前。
想起了当年,一名青涩的男孩拿着一支玫瑰花,结结巴巴的说道:“谢琳我爱你!”
她曾有过一瞬间的感动,可惜,她拒绝了。
她想起了当年,那个眉清目秀的星探,说着要让她进入影视圈,成就一片星光坦途。
她就跟着星探去见了那个永远不想提起名字的导演。
她献出了第一次,换来了女二号的演出,她并没有后悔,除了一笔十万块的片酬,她成功出道,成功签约星源。
然而,接下来,她却后悔了。
明星,不是她想象的那样风光无限。
没完没了的训练,从吃饭喝水,走路坐姿,练歌练到嗓子沙哑,跳舞跳到腿抽筋。
她不怕苦,但是,每一次演出机会,都要付出交换。
自从出道以来,她就没有获得主要角色演出的机会。
主要角色都是明码标价。
她不愿意沦为人尽可夫婊子。
最初,她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遇到了爱情。
于是,她出道既巅峰,然后被冷藏。
她不愿意上床,愿意上床的女孩太多了,比她漂亮的更多。
当她过了二十五岁,青春正在快速消失,她已经对娱乐圈不再抱有幻想,找个有钱人嫁了,或者当小三……
看来,全旭不会娶她,甚至不愿意成为她的男朋友。
既然不能拥有天长地久,那么就珍惜眼下的拥有。
谢琳与全旭回到永馨园。
其实,她与全旭做了两年的邻居,却未曾见过一面。
没有办法,永馨园太大了,足足七千多户。
谢琳彻底放开,她爱钱,然而,却没有向全旭要钱,虽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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