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共睹的,也是人所周知的,可是偏偏大明的军队,向来都是兵为将有。
一个统帅上万人马的总兵,身边的家丁兵也就二三百人,或者百八十人,这些人一旦死亡,全军就会溃退。
所以,后金创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战场不败神话。
这些青壮民夫不强,战场上的表现非常稚嫩,可是他们不怕死,稳住队形不动,那五六万人马,站着不动让他们砍杀,他们也会累得精疲力尽。
第四镇和第五镇的士兵撤退下来,全旭亲自接见他们。
“你们都是勇士,真正的勇士!”
全旭接着笑道:“经过这次战斗,你们应该也明白了,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你们越是害怕,死得越快,死得越惨,如果你们不害怕,就像刚刚的那样,死的就是那些杂种,你们想想看,他们一千多人,你们两千多人,最终,他们失败了!”
疼得呲牙的伤员们,终于露出笑容。
“拿着,我请你们吃肉!”
全旭指着大车上的午餐肉罐头道:“这是勇士应该得到的荣誉,也是你们应该得到的奖赏!”
全旭开始在全军中鼓舞着士气:“我们没有退路,我们跑不过他们四条腿的畜生,想要活下去,只有跟他们拼命,第四镇和第五镇打得就不错,我决定把第四镇和第五镇改编成决胜营,你们都应该向决胜营学习!”
那些幸存的青壮们,拿着手中的罐头肉,感觉有些自豪。
“我们在一起战斗!”
全旭振臂高呼:“你们有武器,可以跟他们拼命到底,你们要是想当奴隶,那我无话可说,有谁不想当人,还想当狗,还想把自己生命寄托在他们身上,那我可以同意你们离开,同意你们向后金投降!”
“我想走!”
就在这时,人群中一名年约三旬的男子,张了张嘴,怯怯的举起手。
戚元弼低声在全旭耳边道:“这个人应该是辽东人,一嘴辽东音!”
“我知道!”
“还有谁想走。”
“我……”
“我……”
稀稀拉拉的声音响起。
全旭脸上浮现一抹得意的微笑:“马应虎,让开大营,让他们走!”
马应虎急了:“全爷,不能便宜他,让我们杀了他!”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随他们,让他们走!”
全旭摆摆手道:“好鞋不踩臭狗屎,老子不惹这个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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