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觉得吸血鬼王本身,就不符合逻辑。
可仔细一想:
“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吸血鬼王是个千年僵尸?需要吸血维持生命?他还可以爬墙打破玻璃,不但吸人血还可以驱使小蝙蝠?”
怎么越说,越像是德古拉伯爵呢?
我终于理直气壮:
“我就说嘛!肯定是德古拉吸血鬼伯爵又复活了!”
三个人都有些懵圈!
本案的凶手,居然是个千年吸血僵尸?
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
缉拿一个吸血鬼王,那是不是得先找到鬼王墓?
然而我们的猜想,代替不了警方的意见。
法政人员一直忙碌不停,将案发现场的所有证据都收集起来化验确认。
就连那只已经死去的小黑蝙蝠,都没有放过。
陈警官在滨城得到了案发现场的一切证据,但是却茫然毫无头绪。
只得请教郑武这个大顾问:
“老郑,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郑武立刻大言不惭,将他关于这个案子凶手是吸血蝙蝠王的设想,滔滔不绝地讲了出来。
陈警官乍一听,觉得纯属无稽之谈。
都差点儿臭骂郑武一顿了!
可是仔细想想,虽然非常不可思议,但却是目前为止唯一还勉强说得通的一种解释。
如果凶手是人类的话,那么会首选从张泰利夫妇房间的门进入做案。
高明点儿的可以自己开锁或者是偷来酒店的备用钥匙开门,不高明的至少也可以撬锁。
反正总比爬到二楼,从外面的窗户进来要方便许多。
其次呢,即便是选择从窗户进入房间,打碎一块玻璃将窗户的插销打开就ok了。
凶手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地几乎砸碎了所有玻璃?
难不成他想故意招人围观?
还有屋里凌乱无章的血迹,爪印,死蝙蝠……
甚至是死者脖子上的牙印,为什么会带有蝙蝠的生物特征?
人类凶手只要将死者杀害就行了,为什么还要费力吸干死者身上的所有血迹?
还有如果是人类做案,定会本能地消除做案痕迹。
怎么会故意将现场弄得到处血迹斑斑?
而且经过对张泰利夫妇的初步调查,发现他也就是个普通商人,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仇家。
难道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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