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里,站着满满当当的五百兄弟一阵躁动,众人开始交头接耳,低声交流,室内变得有些嘈杂。
室内二十多名腰间配枪,身穿西装的心腹,贴身保护着堂主元宝。
元宝作为太子道扛把子,也不敢保证禁毒令下堂口兄弟们全都规规矩矩,好在,十几分钟后,室内逐渐安静下来,兄弟们看来都达成共识。
他坐在木箱上抖抖风衣,甩掉烟蒂,满意地点点头。
“元宝哥!阿公把兄弟们的后路都想好,兄弟们愿意洗白去缅北!”一个身穿花衫的车夫举起手道:“兄弟们只是想赚钱,如果赚得一样多,去哪里,做什么都无所谓!”
“对啊,元宝哥。”
“刀头舔血的钱不好赚。”
另一批兄弟喊道。
蜡烛腰间配着枪,身穿西装,向前一步。
“元宝哥。”
“唔好意思!”
“我还是想带着兄弟们走粉。”
他垂下头道。
“蜡烛!”元宝瞪大眼睛,望着心腹马仔:“你疯啦,有机会堂堂正正的揾水,点解还要去赚生仔冇屎窟的钞票?”
“这些年你负责运货赚的不够多吗?”
他不可置信。
蜡烛却深吸口气,昂首望向他道:“大佬,你赚的够多,几千万资产,够买豪宅,买豪车,全家老小几辈子都花不完,可是我赚的还不够多,分到手的几百万够花几年?”
“我在出来行的那一天起,我下定决心要赚大钱,很大很大的钱。”
“几百万不够,起码要五千万,不,五个亿!”他伸出手掌,眼神绽放着野心:“对唔住,大佬,去给公司守矿赚不到五个亿,我把头拴在腰上,继续赚够五个亿!”
元宝眉头直跳,凝望着兄弟道:“蜡烛,你想好了?”
“我想好。”
蜡烛说道:“我要赚够全家几辈子都够花的钱!”
元宝心知出身屋村的蜡烛小时受够穷,跟着他时做事就足够周密,足够狠,是一个能办大事的马仔,既然蜡烛已经下定决心就不会回头。
“还有谁要跟蜡烛哥一起去赚大钱的?”元宝眼神扫过面前众人,二十多个马仔在人群里走出来,表情悻悻,忐忑不安的喊道:“元宝哥…元宝哥…”
五名穿着西装,腰配手枪的兄弟举起手:“元宝哥,我也去,我也去!”
现场竟有三十二名兄弟要跟蜡烛继续走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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