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哈哈,这可是哥的拿手绝活呢。某些同志啊,不吃是要后悔的。”陈富贵说着的时候还瞟了冯浩宇一眼。
冯浩宇的信心就是非常坚定的,你们就糊弄人吧,咱才不上当呢。
“得,俩丫头都夸好吃,那我也来上一块。”
冯振业说着也夹了一块,顺便把酒杯也抓了起来。
同样是怕有别样的味道,到时候还用酒顺一顺。
只不过他吃完之后,也是跟冯曼倩和秀英一样,直接上手抓着啃,还啥酒不酒的。
顺便呢,还给徐凤莲夹了一块,这个味道确实不赖。
其实会有这样的一个结果,在这个时代也是很正常。
家庭富裕一些的,肯定是以猪鸡牛羊肉为主,猪蹄都是边角料,还没有猪下水的地位高。
处理不好就有味道啊,要不然也不会卖得那么便宜,连肉票都不要。
但是对于陈富贵这样经济不咋好的家庭呢?
就算是猪蹄便宜,也是有些不舍得买。所以偶尔吃到一次,就算是有些别的味道,它好歹也是肉。
有人说了,那在家里边就不能备点调料,煮好了再吃?
农村家庭有啥调料啊,无非就是葱姜蒜这三样而已。
一年吃几回肉?还买调料?
现如今精心炖煮的猪蹄,一下子就把这些人给征服了,都是闷头吃。
冯浩宇则是有些愁了,这个情况有些不对劲啊。
为啥大家伙儿都吃这么香?
就算是别人能够忽悠自己,爸爸妈妈不能为了让自己吃猪蹄而忽悠自己吧?
“你真不吃啊?你不吃的话,一会儿可没了。”
秀英说着自己夹了一块,顺便又给冯曼倩夹了一块。
“我……,不管咋说也是帮富贵哥一起煮的,我也尝个味吧。”
看着没剩下几块了,冯浩宇觉得自己应该尝试一下。
所以呢,他就夹了一个小块的。
想法也挺好,小块的就算是不好吃,自己硬咽也都能给咽下去。
这一口下去可是不得了,他也吃出了好。
因为他都觉得自己的记忆中,好像从来都没有这样美味的味道。
这么一小块,两口就吃没了。
等他再想来一块的时候,就发现盘子已经光溜溜了。
一共就三个猪蹄,现在的猪还都很小,能够扯出多少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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