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可是,今天我带着的,并不是那个旧钱包,而是一个全新的。因为我早就有一种预感,今天肯定会得大奖,因此,我就换了一个新的。”
熊冀把手紧紧地按在塞得很鼓的衣袋上面,非常得意地笑着。“噢,是吗?你用那个新买的钱包装着它们,是这样吗?我还以为你总是用那个旧钱包呢。”
“我早已下定决心不再用它了,很早以前,我就把它扔到了橱子里面。那已是三年之前在一个旧货商店里买的转手货了。虽然是摩洛哥皮制的,表面上还有溜金的图形,但是,它的确很肮了,图形也看不清了。它现在已经破烂不堪了,也只能弃之不用了。”
熊冀夫妻和他们的侄子熊建元,都经常来这个赛马场。由于他们三个人总是一起来,因此在观众席中颇为引人注目。当然,赛马场出售马票的人,也与他们很熟。
在熊冀那张起伏不平的面孔上,留着满脸胡须,同时,鼻子上又总是架着一副黑眼镜,因此,别人总是看不太清他的面貌。他的眼睛早就看不见了,在观众席里走动的时候,都是让他的妻子或侄子扶着。他手里总拿着一根很粗的手杖。他是一名职业按摩师。
他的妻子邓娜,本来非常漂亮,可是,因为不嗜打扮,且衣着简朴,因而并不惹人注意。她手上拿着的东西,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绝对落在潮流后面的。她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家庭妇女。
他们的侄子熊建元,十八、九岁,看样子好像非常聪明。小伙子的体型偏瘦,皮肤白皙,惹人注意的,是他那一双像女孩子一般秀美的眼睛,再有就是他那满头染成金黄色的卷发。
在第五场赛马中得了大奖的他们,被裹在了纷纷离场的人海中,最后,他们好不容易才从人海中挤了出来。
熊冀一出来,就停了下来,想要点上一支雪茄烟来过过瘾。
“喂,这位大哥。”有人在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头。
他马上转过头。他妻子邓娜立刻告诉他,是一位高级安保。这从他穿的服装样式及在胸前别着的银制胸章就可以辨别出来。
“这是不是你的?”
安保递给他一只金壳手表。失明的熊冀接过手表,仔细摸了摸。
“嗯,这的确是我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赶紧用手按了按那个衣袋,确信钱包还在那里后,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还有什么东西被小偷盗走了吗?”
“没有了,钱包还在衣袋里放着哩。不知什么时候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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