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条爆炸性新闻,但其他报纸却毫无所知,只有《声报》独领风骚。不过,大家心知肚明,《声报》就是白郎的专用报纸,因为它的强有力的股东之一就是白郎!这条消息也一定是在白郎授意下登出的
“白郎就是偷我桌子的窃贼呀,他把桌子连同里面的奖券、证明书一并拿走,现在还要抢夺我的100万元。”老教授捶胸顿足,却无可奈何。
记者们迅速挤满了杜强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那份证明,那的确是少校亲笔所书,只是没有写明接受者的姓名,只写着“转让给我的挚友。”
律师又取出白郎的一封信,上写:“证明书里'挚友’指本人而言,对此的最好证明就是我现在拥有此证明书。”
记者们又拥向姬佰涛教授,把信上内容告诉他。
教授十分气愤地说:“他在胡说!‘挚友’是指我而言的,白郎是偷了我的桌子才得到了那张奖券和证明书的!”
“您怎么认定是白郎偷了您的桌子呢?”
“当然是他!那张奖券就放在桌子里,他为了拿到那张奖券,肯出三倍价钱买那张桌子,这还不明显吗?”
“请您等一下,有一个问题,白郎是在您把奖券放进桌子前,就肯出三倍价格买您的桌子了吧?”
“不过当天我就已经把奖券放进了桌子呀!”
“可是就算白郎知道您把奖券放进桌子里,他也不可能知道两个月后中奖的号码就是您的那一张呀,白郎也不是神仙呀!”
“这个……”教授顿时哑口无言了。
“看来,白郎也不是为了偷您的奖券而偷您的桌子。一定是另外的原因,才使他要得到您的桌子,教授您以为如何?”
“那我想听听你们的高见!”
“我们一时也不能下结论,只能静观事态发展。”
记者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有些人竟开玩笑说,既然是白郎偷走的桌子,那任你是谁,也别想再捞回什么了。
又过了几天,老教授收到一封信,信上注明要他亲启的字样,他一看署名,愣了一下,原来信竟然是白郎来的。
亲爱的姬佰涛教授:
我们的事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都在议论这100万究竟落到谁的手里。不论怎么说,我掌握着这张奖券,虽然您声称这100万应该归您。这样吧,我们两人二三作五,平分这100万,否则告上法庭,还是让他人白捡便宜。我想我们还是坐下谈谈,协商一下此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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