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番话的时候,其实是心中颇有些忐忑,毕竟这位童某人他也招惹不起。
但正所谓忠臣不仕二主,自己已然决定要跟着高衙内,自然不能再背主而投。
听到了陆谦这番话,童智胜不无遗憾地一声长叹,但身为粗鄙武夫,向来都是喜怒形于色,做事也痛快。
“有道理,洒家向来敬佩好汉,你若不愿,洒家自然不会强迫。”
看到童智胜那副模样,陆谦一想到这位跟自家衙内的关系,顿时心中一动,压低了声音道。
“若是童公子想要找对手练习拳脚击技,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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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答应了?”高璋看着那美滋滋地蹿过来的童智胜,不禁奇道。
“这倒没有,陆虞侯也是条有情有义、一诺千金的汉子。自然不可能答应。”
“那智胜兄伱吡牙咧嘴的乐什么?”一旁的蔡老六也忍不住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洒家若是手痒,只要寻着珪璋老弟,自然就能够跟陆虞侯切磋。难道珪璋老弟还能不同意?”
看着这位洋洋得意的粗鄙武夫,高璋心中一梗,看向不远处那一脸苦笑的陆谦。
得,爱咋咋,你们喜欢拳拳到肉,那是你们这两个糙汉子的事,本公子顶多也就当当观众,给你们加油助威。
“话说回来,这些日子,为何不见智胜兄你来寻我等?”
听得此言,原本还嬉皮笑脸的那童智胜脸色一黯,甚是愤愤地闷哼了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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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满上,满案几的佳肴,童智胜先连灌了几大杯,满足地吐了口酒气,这才叹息一声说出了真相。
也就是他童某人成天无所事事,在府中呆着也甚是无聊。
可是想要耍拳脚兵刃,府中那些家丁护卫简直就是碰着就倒,挨着就跪。
让他蛋疼无比,干脆当起了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就在前些日子,他很喜欢溜达到了一条专门给人们刺青的那条街市去闲逛。
“洒家也很想来上这么一身的刺青,甚是威风凛凛,很有煞气……”
说话间,这位已然剥开领口,指了指自己那身上那红铜般皮肤。
关于这个,高璋倒也不意外,毕竟刺青这玩意,自唐朝中后其开始,刺青就已经成为了种风靡大众的时尚。
而到了五代至宋朝,刺青艺术的风靡程度,绝对可以令所有人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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