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在美国已经生活了两年,在布什高中的最后一年率队打出了26胜5负的战绩,个人场均能贡献17.6分7.2篮板2.1助攻3盖帽。
那帮助他拿到了很多大学的offer,他最终选择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原因,是因为在这里能得到更多的机会。
这点哈登可以肯定,因为魔鬼队上赛季仅取得2胜16负的战绩,排名Pac10联盟垫底,即便算上邀请赛也是8胜22负,标准的鱼腩球队。
而且佩拉给他看的那份名单里面,身高在两米以上的算上徐永就只有三个人。
用个很恰当的比喻,如果菲尼克斯是洛杉矶,那么亚利桑那大学是湖人队,而他们则是快船队。
如果不是因为机会多,谁会放弃湖人而选择去快船呢?
他们正聊着,佩拉出去接了个电话。
“嘿伙计们,你们的训练营开始了。”等他再进来的时候,他开口招呼道。
哈登是最后一个到学校的,因为他做的决定并不容易。
作为2007届排名第17的五星高中生,他收到了二十多所NCAA学校的offer,其中包括UCLA、亚利桑那大学那样的豪门球队。
两人随着佩拉一起到了训练馆,见到了主教练赫伯·桑德克和他们的队友。
哈登能明显感觉到,很多队友看向徐永的目光都带着异样。
那个目光,要是早五十年,白人球员看黑人球员也是那样的。
黄种人球员是属于美国篮球圈最底层的那种,要想在这里靠篮球讨生活,和别人一样出色是不行的,必须得出色很多才行。
不过徐永的表现再次让他吃惊。
在训练的时候,他竟然愣是靠着谈吐和魅力,和队友打得一片火热。
就像佩拉说的那样,徐永很成熟很自信,让人如沐春风。
如果徐永不是黄皮肤的话,一定会是球队的“队宠”。
他当时心里这么想。
不过真正让他改变看法的,还是那天训练结束时发生的事情。
那天训练营结束,球队上赛季的主力前锋杰伦·希普就准备给徐永点见面礼。
一场很常见的斗牛,虽然带了不少私人恩怨,因为徐永打的也是前锋。
当时球队所有人都等着看徐永出糗,甚至很多队友在起哄。
毕竟徐永只是个新人,而希普已经是二年级,还是球队上赛季的首发球员,两人实力差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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