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这里是夏日行吟之所,不是冬日行吟之所,也该摆些花猫雕像,用来驱邪、招财。
猫真的是天赐的宝物。
既可以解闷,又可以抓老鼠,还能驱逐邪祟,甚至能够招财进宝。
沈炼带着左诗,在木屋外面欢乐的说着陆游撸猫的历史,随手把木屋的大门给推开,不客气的坐在椅子上。
木屋内有两个人。
一个是陆小凤,正眉飞色舞的说着跑路的故事,描述他跑的多么快。
一个是霍休,江湖中最有名的大富豪之一,沈万三之后的中原首富,金鹏王国的旧臣,精修数十年童子功。
首富和童子功,无论如何也凑不到一块儿去,毕竟就算首富不好女色,爱钱的美人,也会主动凑上来献媚。
霍休偏偏能够保证童子身。
因为他对女色毫无兴趣,肌肤如玉的冰雪美人,远不如白玉雕的美人。
他喜欢钱。
钱是霍休最大的爱好。
手指清点银票的声音,金豆子互相碰撞的脆响,是霍休最美的仙乐。
除了钱之外,霍休仅有的爱好,或许就是喝酒,这是他唯一的奢侈。
霍休在吃、住、穿方面,都不是特别的在乎,可以吃杂粮窝头,可以穿麻布衣服,可以住硬木板床,唯独对喝酒从不吝啬,不是美酒绝不入喉。
陆小凤斜了沈炼一眼:“你稍微客气点好不好,你是来吃大户么?”
沈炼笑道:“首富不是大户,还有谁是大户?我就是个穷捕快,好不容易看到大户,肯定要好好吃一顿。”
霍休无所谓的笑笑。
沈炼的江湖名声非常值钱。
众所周知,沈炼从不贪钱。
只要不贪钱,霍休便全无所谓。
他喜欢喝酒。
喝酒是不能自己喝的。
一个人喝的是闷酒,就算是窖藏百年的佳酿,喝闷酒也会越喝越苦。
或许有人喜欢独自喝酒,但那个人肯定不是霍休,霍休不喜欢喝闷酒。
喝酒就是人越多越热闹。
霍休不喜欢热闹,但他喜欢找上三五个好友,品尝窖藏的陈年佳酿。
再者说了,作为首富,无论多么不舍得花钱,有些钱是不得不花的。
捕快吃拿卡要,他早已习惯。
沈炼使了个眼色,左诗从背后包袱中拿出一尊精致的白猫,白猫大肚子上写着“恭喜发财”,竖起右爪,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