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这个麦老广是什么人?看出问题了么?”
靳冰云略作回忆,虽然她的心思多在沈炼身上,却也能够看出,麦老广绝不是厨子,而是隐藏市井的高手。
首先是他的双手,骨节粗大,显然练过鹰爪手,捏木块如同捏豆腐。
其次是他走路的姿势,麦老广总是垫着脚走路,落地时只有脚掌着地,声音非常轻,就这么点声音,还是他主动暴露出来的,否则肯定落地无声。
习惯这样走路的人,肯定是轻功方面的高手,而且多半是飞贼。
靳冰云忍不住哼了一声:“你这家伙真的是走到哪儿,哪里就会出事,人家卖个烧腊,就被你揪出来了。”
分析麦老广之前,沈炼已经弹出隔音气罩,防止有人偷听,说话自然也就放肆一些,直接说出他的身份。
“他可不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老老实实卖烧腊,这家伙人老心不老,平生最爱就是钱,号称鸡犬不留。”
“难道他杀心很大?飞贼一般都是盗取财物,怎么会随意杀戮呢?”
“错错错,他很少杀人,如果没有特殊的必要,他从不杀人,他作案时鸡犬不留,是因为鸡犬可以卖钱。”
靳冰云惊呆了。
她自幼在慈航静斋长大,然后被送到魔师宫,经受庞斑教导,期间虽然看过一些资料,对江湖却不了解。
靳冰云了解的江湖,多数是庞斑授课的时候讲解的,以庞斑的身份,怎么可能关注一个溜门撬锁的飞贼?
能摆在庞斑桌上的飞贼资料,是楚留香范良极白展堂这等人物,至少也要有一技之长,麦老广没这个资格。
看着靳冰云惊讶的表情,沈炼心说不愧是静斋仙子,什么表情都好看。
“你以为他只是什么都偷?这家伙嗜钱如命,曾经被朝廷抓捕,严刑拷打逼问贼赃,拷打一月,没有开口。
江湖人都说,这家伙是死要钱,能拿走他的命,但不能拿走他的钱。
你是不是想问,偷了这么多钱,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不是花天酒地?
当然不是。
这家伙不贪酒、不好色,对赌钱更是没有丝毫兴趣,从不去销金窟,他就是喜欢钱,单纯的喜欢金银珠宝。
从某种方面来说,这也是一种特殊的执念,就比如练武之人,有坚毅不拔的求道之心,麦老广也是如此。”
“他是貔貅转世么?”
靳冰云听过龙生九子的传说,其中貔貅便非常贪财,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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