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俩自己出国了。
小路自己的生活都一团乱麻,自然也就没有功夫去关注更加复杂的国际局势了。
“那什么,虽然刚才直接在路中间拦车是我们的不对,但也没必要把我们抓起来吧?”
就在夏狄与路明非瞎扯淡的时候,后方传来一个弱弱的闷闷的声音。
路明非闻言瞬间警惕起来,从裤兜里摸出一把格洛克,打开保险子弹上膛瞄准敌人一气呵成。
“哎哎哎,别动手,大家都是老乡啊!”带着头套只露出两个圆溜溜眼睛的通缉犯先生急忙求饶,表示华夏人不杀华夏人。
“你这口音,不标准啊。”路明非用枪指着劫匪,虽然这只是一把玩具模型,但逼真程度完全不逊色于真货,只要给子弹填充火药,它完全可以像真枪那样做到一枪毙命!
因为这个劫匪很逊,加上路明非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心里干脆就称呼他为劫匪逊了。
“我很小的时候就来美国了,生活日常都是用的英语,汉语自然没有那么流畅。”劫匪逊先生努力证明自己的背景。
“嗯哼,那你说说,怎么会从一个大好青年沦为头号通缉犯,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美国政府的污蔑!”劫匪逊先生恨声道,“当时我住着旅馆哼着歌,突然房子就被高温融化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呢,就已经当上美国头号通缉犯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路明非沉默了,他的年纪还小,阅历还不够,很难从这短短几句话中判断出真假。
但他脑子不够,完全可以从老夏头的反应倒推出结果。
要是劫匪逊真的是罪有应得,以老夏头的本事,在抵达纽约市政府大楼的时候,赏金已经到账带他们去吃自助了,怎么可能会墨迹这么久。
但也未必,要是老夏头预料到自己会通过他的反应来逆推,故意误导怎么办?
就在他陷入自我矛盾状态时,坐在副驾驶的夏弥突然开口了:“哎,你叫什么名字,诺顿吗?”
“不啊,我叫罗纳德·唐。”劫匪逊先生下意识回了一句,但很快又反应过来哪里不对,为什么这个小女孩儿会直接问他的名字是不是诺顿?!
他的名字不都在新闻报道上写的一清二楚吗?
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康斯坦丁,小脸煞白,看上去是刚才强制使用青铜与火之王的权能操控车子停下未果,被反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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