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的书架,一张窄小整洁的床铺。
整个房间寒酸又干净。
多么难以置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代奸臣诞生了。
程玉璋正坐在案几前写字,背脊挺的很直,墨发披散在脑后,只一背影就让人觉得端方清爽。
江春月走了过去,看到他在写字,一笔一划,速度也不慢,是漂亮的馆阁体。
她发现他写的字迹很淡。
不由得发问:“怎么墨汁这么淡?”
程玉璋停下笔,搁置在笔架上,鼻翼间又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茉莉花香,家里并没有茉莉。
那就是江春月自带的女儿体香。
他不甚在意道:“我加的水多些。”
前世自己怎么没注意到程玉璋这么会过日子呢。
连用墨都多掺些水,只是为了多用些时日,这不得编入到勤奋好学的典故里。
她扫了他桌子一眼,发现他竟用草纸写字,每张纸都写了前后两面,浸透的都几乎看不清字了。
节俭的她都有点心疼。
她现在看程玉璋,没了前世的浓情蜜意,更多跟庙里供奉的神仙似的。
总不能让神仙受苦。
“夫君,我给你买些笔墨纸砚吧。”
不止是墨淡、纸糙,连两支一粗一细的毛笔炸毛的炸毛,掉毛的掉毛,稀稀疏疏,惨不忍睹。
“不用,我还有不少。”程玉璋随意说道,那张清白似雪的容颜风轻云淡的,仿佛眼前贫穷与他无关,他就有这种脱俗的气质,不管是眼下,还是将来富贵,他都于世独立,从不以贫贱而自卑,不以富贵而虚荣。
他似乎想到什么:“倒是娘子给自己买些朱钗首饰,不要委屈了自己,我的营生是给书肆佣书,每半个月就能抄一本,换一二两银子,偶尔也能碰上官府或富豪家的抄经的活,那样便能换更多银子。”
江春月总算知道自己前世为什么那么迷恋他。
他不光长得俊美,还很有男人的担当责任感,谁遇到这样的男人不迷糊。
可惜这种人心里从来装不下小情小爱,他的目光太远。
他可为君为臣为天下大义,但不能为父为夫。
江春月忽然有点懂他了。
懂归懂,对他的恨也没消解,她真有点遗传生母的乡野性子,有仇必报。
她环视一圈:“夫君,可有要洗的衣裳?”
她只看到床脚叠着一沓整齐方正的干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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