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骑马离开马场,看来是去带兵去了。
魏王看得秦长风威武霸气,眼睛一亮:“这莫不是那将罗格尔斩杀的秦长风?”
众人也都惊呼。
很快,那一匹兔头汗血宝马,也被牵了出来。这马还是一匹青年马,性格极其桀骜不驯,它一出来,其他马匹纷纷退让,丝毫不敢与之造次。
“好马啊!”
魏王赞道。
太子,三皇子,也看得眼睛发亮。
杨柯道:“魏王,此马确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宝马,集所有优点于一身,取名绝尘!”
“绝尘,绝尘,好名字!”
其实刘铮早就见过这匹马,也对之十分眼热。在这古代,马应该是最快的畜力交通工具了,只要是个男孩子,谁不希望拥有自己的一匹宝马?古代有绝影,赤兔,的卢,乌骓,千古留名,刘铮看来,此马也不绝不输于它们!
只是这次马会,大佬诸多,他才不愿意去争抢。
既然此时被赶鸭子上架,那就怪不得他了。
再看魏王那一千重骑兵,都是手持长枪。全副武装到了牙齿。之所以刘铮在看到这些重骑兵的时候,觉得他们力比秦长风,是因为光是这一身重甲,怕就要几百斤重!若不是高手,怕是撑都撑不住,怎能将这一身武器装备运用起来?
当然。
力比秦长风,并非是真能比得过秦长风来厉害。
不然的话,那罗格尔号称草原第一高手,怎没有败在这些人的手中?
既然如此说定。太子和三皇子,也纷纷领来三千精兵。
然而,秦长风带来的三千兵,却让人们笑成一团。
“这是……”
“刘知州,这莫不是要来卖兵器的?”
“区区三千兵,为何兵器如此繁杂?”
“哈哈哈,这是杂货铺吗?”
所有人笑成一团,人仰马翻。
魏王也揶揄看来,一脸疑惑。
刘铮淡然道:“铮估摸着,长风是想用各种兵器,将其他人,都击败一次吧。”
现场倏地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