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数次都没有下得去手,接着便是格林要塞的失守,拉西姆的任务从刺杀变成了卧底。
以上是前面的部分,有用的信息还算多。
中间部分,就非常没意思了。
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打牌喝酒,可以看出拉西姆在格林城的日子十分惬意潇洒。
时不时地透露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给黑暗军团,大部分日子都是在格林城混日子。
这样的生活,足足维持了许久,看的王历头疼。
作为一个被剥削过得打工人,王历头一次对上班摸鱼的人,产生了恨意。
终于,在王历想要直接撕书的时候。
日记终于有了有用的消息。
4月26日,雨
我很不爽,使徒大人要我回去复命,可我已经爱上了这里,城主大人赏识我,这里的百姓爱戴我,我不想回去,但我必须得回去。
老汉斯的女儿被人玷污并杀害了,我杀了那个可恶的恶贼,然后将我的剑留在了现场。
所有证据都指向我我是凶手。
我没有辩解,也没有否认,而是逃出了格林城。
我想城主大人应该知道,武器是骑士的命,我怎么可能会把武器遗失呢?
没办法,我必须要回去了。
5月7日,晴。
格林要塞已经是暗黑军团的营地,奉使徒大人命令,要以格林要塞为据点,将格林城拿下,我一把火烧了兵器库,然后逃到了格林山脉,我不想眼睁睁看着爱戴我的子民,生灵涂炭。
6月1日,晴。
城主大人派兵攻打格林要塞,大战一触即发,我带人劫掠了格林城的后勤物资……格林城的军队无功而返。
讲真的,我讨厌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