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后话了。
此时天色大亮,一夜的劫掠过后,大发横财的两千多名海盗来不及休息,依旧成群结队,红着眼珠在岛上乱蹿。
见男人就杀,将女人就上,将来不及逃走的农场主射杀在自己的庄园里,从而攫取了巨额的财富。
这就叫黑吃黑。
那些被打死的庄园奴隶主也不值得同情,当然了,在这些西洋人的头脑里是不存在是非观念的。
除了金钱便只有利益。
“哈哈!”
港口上,一个穿着白衬衣的金发青年,在一群海盗的簇拥下发出了亢奋的大笑声,他叫亨利摩根,一个二十三岁的威尔士人。
这是他当上海盗首领之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劫掠行动,没想到第一次出手便大获成功,取得了一次辉煌的胜利。
巨大的胜利,丰厚的缴获让年轻的亨利摩根,看起来好似一头打了鸡血的公牛,下令将被俘的西班牙驻军团长,还有几十个军官押了过来。
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归顺,或者死亡!”
还别说,不愧是威尔士人,虽说这位年轻的海盗头子才刚刚当上首领不久,便因为心狠手辣被人熟知。
可终究是大不列颠的人,连说话都带着莎士比亚的腔调,可那个被俘的西班牙团长十分骄傲。
“啐!”
英勇的中校西班牙团长带着深深的骄傲,向着亨利先生啐了口唾沫,骄傲的下巴抬了起来。
这让亨利摩根勃然大怒,缓缓从腰间拔出了火枪,对准了团长的脑袋,眼中闪烁着常人难以直视的凶光。
“砰!”
坚贞不屈的西军中校倒了下去,鲜血好似花瓣一般绽放着。
亨利摩根好似一头狮子般咆哮起来:“归顺,或者死亡!”
残暴是他的标签,这位年纪轻轻就当上首领的海盗头子,所到之处可以说鸡犬不留。
这位爷的故事可以说太精彩了……
大名鼎鼎的摩根船长就是他,典型的亦官亦盗,在大不列颠儿的历史里,据说是凭着勇气、智慧和残忍,或许再加上运气。
硬生生从一个普通海贼变成海盗之王,将军,总督的。
这位爷本来是英国牙买加部队的一名士兵,驻守牙买加的时候,结识了岛上的小偷、骗子、逃奴、杀人犯。
这些人纠集成很多帮派的海盗,于是这位亨利先生果断抛弃了自己士兵的身份,成为了海盗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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