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一个穿着长袖T恤,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走进了王家小院。
他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四十多岁、戴着眼镜的白脸胖子。
扫了一眼王家的环境,白脸胖子的脸上,闪过了一丝轻视。
络腮胡子,毫不客气的,坐在一张椅子上,随手拿起果盘里的一个苹果,咬了一口。
“这苹果,汁水不多,口感不好。”
他吃了王家的苹果,还要挑刺,真是没有礼貌。
杜飞四人,还有王家诸人,都不喜欢,络腮胡子这种人。
吃完苹果,络腮胡子介绍道:“这位是曹老板。他很喜欢收藏文玩。你家王霄的那个小挂坠,他愿意出三千块,收购。”
顿了顿,他继续道:“曹老板本来只愿意出两千,是我帮你们,说了不少好话,曹老板才愿意把价格,提高到三千。”
王聪心道:“你们才出价三千,有什么了不起的?杜飞可是说了,那个南红玛瑙小挂坠,市价在五万以上!”
王三明心道:“市价五万以上的上品南红玛瑙,你们花三千,就想买?如果我把东西卖给你们,我就是大傻子。”
邓秀心道:“如果没有小杜的指点,说不定我真的,会以三千块的低价,把那个小挂坠卖给你们。真要如此,我吃了大亏,还要傻乎乎的感谢你们!”
而那位曹老板,紧盯着王霄脖子上的小挂坠,贪婪的说道:“小孩,把你的挂坠,取下来,给我看看。”
七岁的小王霄,一点都不傻。
他根本就不搭理,这位曹老板。
“三千,这个价太低了,我不卖。”邓秀说道。
络腮胡子一愣,不悦道:“三千你还嫌少?我说邓秀妹子,你也太贪了吧?”
“卢二驴,你别以为我不识货。我这可是南红玛瑙。满色满肉的柿子红!你出三千块,就想买走?你以为我是傻子啊?”邓秀冷声道。
曹老板微微一愣。
他没想到,邓秀居然知道,这个小挂坠的底细。
看来这个女人,也是一个识货之人啊。
如此一来,他想捡这个漏,就没那么容易了。
“那,我出价一万,如何?”曹老板试探道。
“还是低了。”
邓秀笑着把杜飞,介绍给这两位:“这位是小杜。他说,我儿子的小挂坠,至少值五万。”
“我靠,原来是这个小子,搅了老子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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