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让我生了贪恋,我忽然想和小衿衿有个家。”
“小衿衿,你给我一个家好不好。”他低头亲了亲她,嘴里落寞地呢喃着,“一个人,真的好孤独啊。”
唐之臣在感情方面性子比较迟钝。
把过去对韩子衿的关怀,都归咎于是对许简一同学的帮助。
也把韩子衿对自己的好都归咎于是妹妹同学对自己出手帮忙的一点回馈。
加上他喜欢过绵绵,以为喜欢一个人,都应当是会心跳加速的那种喜欢。
但却忘了润物细无声。
有些情感一开始或许并不明显,可当引火线忽然被点燃的时候,那不曾发觉的情感就如同燎原之火一般的燃烧起来。
你会发现,那种情感,远比一见钟情还要刻骨铭心。
它深入你的骨髓,叫你难以割舍。
正可谓是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一个人或许会对一个人一见钟情,有一段时间,甚至会很痴迷于对方的颜值,觉得自己爱对方爱得无法自拔。
但没有日积月累的相处,对方终究只是幻影一般,或许回忆起来很美好,但能够深念的细节,却远没有陪伴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来得刻骨铭心。
唐之臣回忆起绵绵的时候,或许会伤感,感慨,遗憾,甚至是苦涩。
但远比没有他这阵子想起韩子衿时,抓心挠肺。
唐之臣和绵绵相处的并不多,虽说也认识了三年之久,但对绵绵的了解,也仅限于她长得很温柔,比划手语的时候,很美,笑起来很迷人,做的甜品很好吃,再深入的,几乎没有。
但韩子衿却不同。
那是曾在他生命里留下点点滴滴的女人。
是做饭好吃,照顾生病的他,帮他洗衣服,怕他冷,给他织围巾,送他机车手套,给他熬醒酒汤,每天跟他一起上下班,明明瘦小一只,却好似有着无穷力量,一日打三份工,抠门财迷却不愿占人分毫便宜的韩子衿。
她来的无声无息,一个不经意间,就在他心房里住了下来。
她就像是一根无声无息卡在他心脏的鱼刺,平日里不去拨弄它,他压根不会发现它的存在。
可是有一天,别人却要将它从他心脏里拔出来。
他会因为它的抽离,而感到疼痛,继而发觉它的存在。
然后他会拼命地想要把它抓住,因为这样,他才不会痛。
就好似,它早就是他身体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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