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成败论英雄,胜者王侯败是贼,世事如此,江湖上更是如此。既然死的英雄王憨已命归西,那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因为他毕竟是死于丐帮的手下。那么可谈的当然是丐帮的英雄,因为能杀死“快手一刀”的人,当然更是英雄。
故此,人们一传十,十传百……现在任何角落,任何时候,大街小巷,茶余饭后,人们所谈论的全都是丐帮的“虬颡二丐”是如何如何的神勇,又如何如何的武功的高强,连“掌刀出手索命,无命空手不回”的“快手一刀”碰上他们,也都成了“尸骨无回”了。
人们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而谈,为能吸引人的注意,显得自己见识广,耳朵灵,而且是加油加醋的夸夸其谈,可叹的是就没有人会说“快手一刀”只有二十岁,却是死在了两个九十多岁的武林高手下,而且似乎每个人也都忘了,忘了“虬颡二丐”当初对他王憨的承诺,绝不以多胜少,绝不用车轮战法。
武林人士首重言诺,尤其是名门正派,年龄愈大的老前辈更是如此,难道没人敢提?就连“虬颡二丐”自己竟也忘了吗?他们可是天下第一大帮的五代长老啊!别说是“快手一刀”王憨,即使换做任何人,碰到这种事情,除了自己跳江外,又能到哪喊冤去?谁是英雄?谁又是那只孤独傲骨的狼王?自会有人评说。
“扈堂主他没死,那是把杀不死人的刀……”“快手一刀”王憨的话还没说完,他已感觉到那柄拐子刀像撕裂自己一样的切入了他的右后背。他尝受了一种极大的痛楚,而那种痛楚还没来得及意会的时候,他又听到了自己肋骨的折断声,紧接着后腰挨了巨大的撞击,使他整个人有种碎了撕裂散了的感觉。
他知道自己受了重伤,看到了自己身上飞溅出了的血,那血散开来犹如一盆火红的凤仙花汁洒向了空中。此时的他忘了痛楚,忘了创伤,更忘了天地间的一切。可他又怎么能忘得了那双原本令自己如沐春风,如饮蜜汁的曾令他心悦诚服的双眸,怎么会一下子变了?变得是那么陌生,变得是那么憎恶。他又怎能忘得了这是一场多么不公平的决斗?他又怎能忘得了三个比自己大五倍年龄的人所做得承诺?
求生的本能促使他顽强拼搏到底,心里有着一个坚定的信念——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我要报复,我要报复。我要揭开她那虚伪的面具。我要杀了这些不重言诺的伪君子。既然好心不得好报,我要大开杀戒,杀尽人间不平,挡我者死,人挡杀人,鬼挡杀鬼。
一股充天怒气使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力量,求生的本能使他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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