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子识文断字的能给兄弟们凑合着写个家书,照料伤病也用心,听说他那里死的人比咱们刘郎中手中死的人少。
罢了,看在你殷勤的份上,就留在我折冲府当差,在老子麾下当兵,如果没死在战场上,总能给你弄份军功,到时候风风光光的回去,讨个老婆,多生几个娃再来当兵,这辈子也算是不白过。
老陈,你看着安排一下,我觉得他当一个火头军应该是块好料。”
云初张大了嘴巴呆滞的看着丁大有,他觉得自己过来好像不是为了当府兵的,更不是为了上战场的。
不过,云初还是一副感激不尽的模样谢过都尉抬举,还极力向都尉推荐自己的医术了得,至于火头军什么的,实在是高攀不起。
为了证明自己医术了得,还指着两位从突厥人千军万马中辛苦杀出来的果毅校尉身上的伤,说,仅仅是外伤的话,应该经过缝合之后,最好自然晾干伤口,而不是这样包扎起来等着养蛆。
说完话,就主动解开了两位果毅校尉身上层层叠叠的麻布。
当着众人的面,该用柳枝水清洗的就清洗,把伤口里面的脏东西冲洗干净,该缝合的伤口立刻就下手缝合,半个时辰之后,就连那两个果毅校尉都说,去掉包扎物之后,全身舒坦了很多,原本动一动就痛的伤口,用丝线缝合之后也不再那么痛了,可以动弹一下。
丁大有亲自上前用指头捅捅果毅校尉刚刚被缝合好的大伤口,点点头道:“看起来很怪,却很有道理,从哪里学来的?”
“孙神仙的手段。”云初毫不犹豫的开始扯谎。
“咦?你见过孙神仙?这不可能,我可是听那个塞人大阿波说你在白羊部当了三年的野人。”
云初叹息一声,再一次打散头发,指着脑袋上那道恐怖的伤疤道:“有些事记不起来了,有些事却怎么都忘不掉。”
丁大有上前瞅瞅云初头上的伤疤道:“摔伤的,看样子是伤到了脑袋,不过,事情都是记在心里的,跟脑袋有什么关系,老子砸碎的脑袋多了去了,里面除过一堆肥油没别的东西。”
云初叹口气道:“您这话要是在孙神仙跟前说会挨骂的。”
丁大有摸摸脑袋,本来想骂人,想了想,又觉得骂孙神仙不好,就冷笑一声道:“你这病好,想记得就记得,想忘记的就忘记,有时候啊,就连老子都想得伱的这种病了。
既然你想当朗中,那就去当郎中,在刘郎中手下当差,在方正那个肥球手底下当掌固,在我这里就没有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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