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官府。
长大之后,想跟着殷二虎一起去当府兵,可惜,他没有户籍当不了,就受雇于府兵,在军前干一些极为危险的探子,或者暗杀,突袭一类的脏活。
结果,这个家伙在西南的土人居住地,竟然干出来了一番名堂,在大唐府兵的撑腰下,很快就变成了西南土著们谈之色变的恐怖存在。
此人在西南之地,就是一个标准的无恶不作之人,他不但戕害那些叛乱的土著,还把手伸进了南诏六部,利用汉人惯用的挑唆,流言等天生的本事,在南诏六部经常掀起一些战乱,仇杀,并从中牟取暴利。
现在不成了,跟他熟悉的大唐府兵们撤退回来了,换上了一批他不熟悉的,而那一批府兵,人家也有自己支持的恶人。
所以,渐渐地,他在西南就混不下去了,再加上多年未曾还乡,思念家乡思念的很是厉害,偷偷跑回来之后,见到殷二虎,就希望能通过殷二虎的介绍,在长安落脚。
仅仅是留给殷二虎的问路费,就是一口袋金沙,云初掂量了一下,足足有十斤。
能这么大方的给殷二虎十斤黄金,云初就觉得这家伙手中的金沙要是少于一千斤就算他眼瞎。
于是,云初就去询问狄仁杰,若是这个家伙违反了大唐律法的话,就让张甲他们动手拿人,顺便,把黄金缴获用来补贴遭受了水灾的百姓。
结果,狄仁杰竟然说,此人在西南不但没有违反大唐的任何一个律条,反而对大唐有功。
这就麻烦了,人家手里的钱是人家的劳动所得,动不得,至少,在云初看来这些钱是动不得的。
毕竟,他是一个官员,不是一个强盗,巧取可以,豪夺这种事委实不能干。跟温柔两人商议了许久之后,还是没有好办法,只好让殷二虎告知此人,想要在长安落户不是不行,但是要补缴自他出生以来应该缴纳的各种赋税,还要罚款。
就在云初以为这件事就此作罢的时候,这个大名叫做孙姜洋,诨名叫做孙十一的家伙大喇喇的出现在了万年县法曹的公堂上,声称自己早年犯错,这一次前来就是向官府投诚,领罚的。
隐户入籍,有罪无罪先打二十大板,这是一定的,就在云初以为此人会用金子买通法曹上下,免掉这一刑罚的时候,孙十一二胡不说,就脱掉裤子,声称愿意挨这二十大板,还说,该有的孝敬不会少。
朝廷之所以会制定杀威棒这个规矩,云初认为这就是为了方便官员捞好处用的。
孙姜洋老老实实受罚,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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