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欢,狄光嗣早就抱起来了一只狗,还担心小狗冷,刻意把小狗塞自己怀里,冲着云初谄媚的笑。
云初摸摸四个小家伙的脑袋道:“好好养,养好了有奖励,养不好后果严重。”
给了四个小家伙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云初就再一次进入了中军队伍,随着大队人马继续缓缓前行。
留下四个小家伙看着四只瑟瑟发抖的脏狗面面相觑。
“这个时候应该先给狗洗澡的。”
“谁洗,叫护卫过来?”
“嗯,没错,你去叫。”
“为啥不是你去叫?”
“搭一个帐篷,我们自己来吧……”
师父走的时候给的笑容诡异而阴险,李思四人决定不上当,左右不过是养一只狗而已,自己动手也不差。
李思分到的是一只纯黑色的小母狗,才将这个吱哇乱叫的小狗放进温水里,原本干净的水立刻就成了黑色……
其余三人的狗也是一样,当云瑾把最后一只灰狗放进水里之后,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拿到的可能是一只白狗。
大军不急不徐的向东走着,黄河总是在左手边上陪伴他们,云初没有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诗情。
就连在汴州严重亏本的李思,也觉得这里很没有意思,这是一片根本就引不起她赚钱心思的贫瘠之地。
天空中的老鹰徒劳的飞着,平原上找不到值得它们挟翅而下的猎物,只有一些黑乎乎的人在冬日的平原里游荡,看起来跟孤魂野鬼差不多。
道路旁的老榆树上,总是没有树皮,树皮被百姓们早在三年前就剥掉,送进磨眼里磨成榆树面吃掉了,而三年前,这里有蝗灾。
即便是三年之后,灾荒的后遗症依旧折磨着这里的人,让他们看不到过上好日子的希望。
因此,这里的榆树总是长得奇怪而高,一些光秃秃的树枝如同一柄柄长枪刺向瓦蓝蓝的天空。
十年积累不敌一朝灾祸。
这就是所谓的永徽盛世。
不管长安是如何的繁华,对这里的百姓来说,不过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境而已。
并辔而行的温柔见云初长时间的沉默,还以为他在酝酿诗情,只是等了许久之后不见云初吟诗,就好奇地问道:“为啥不吟诗?”
云初奇怪的看着温柔道:“为啥要吟诗?”
温柔道:“此情此景难道不值得吟诗一首?”
云初摇摇头道:“我满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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