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而诞生了一批人,专门教人认字。
不是那种系统性地教学。
主要是让人能够辨认、阅读日常常见的单词。
简单点说就是,可以拥有基本的阅读幻象光幕上信息的能力。
史密斯夫人很高兴,当时还激动地踮起脚亲了兰斯洛特的脸好几口。
在她看来,教人识字,跟史密斯先生的石匠手艺一样,能收获他人的感谢,无疑是个体面的工作。
兰斯洛特自己都没想过,他居然也能有给人当老师的一天。
以前的他在牛岩镇,做得就是最普通的体力劳动,俗称打零工。
干一天活儿,结算工钱。
有时候还要被老板找各种理由克扣。
虽然他认字,但认的那点儿字没有什么用处。
史密斯夫妇也认字,母亲在牛岩镇还不是做了个普通的裁缝。
在黎明城区这边就不一样了。
兰斯洛特的教学时间是在上午。
最热门的时间是晚上,大部分人都下工休息,有充足的时间去学习。
不过那个时候的竞争太过激烈,有许多比兰斯洛特识字更多,教起来更好的人竞争。
退而求其次。
兰斯洛特选择跟他们错峰竞争,降低自己的收费,以及在上午进行教学。
一路走到约定好的“教学地点”。
实际就是一小片空地。
兰斯洛特的6名学生已经在那等着了。
其中有仨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另外三个则有所区别。
很显然。
那些一模一样的就是神迹中复活的人。
看到他的到来,纷纷热情地打起招呼:
“早上好!兰斯洛特阁下!”
“早!兰斯洛特老师!”
“吃了吗,我这还有面饼,要不要来点儿?”
兰斯洛特笑呵呵地挨个跟他们打回招呼。
“早,早,我已经吃饱了,放心吧,我们这就开课。”
“昨天教你们的20个单词应该都背熟了吧?”
“今天我再教你们20个新单词。”
他很喜欢别人叫他兰斯洛特这个名字,而不是他的姓氏史密斯。
因为史密斯这个姓在雷亚克王国实在有点烂大街了。
在街上吆喝一声“史密斯”,搞不好能有7、8个人同时回应。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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