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贝尔曼不识趣,大家本来合作的挺好的呢,你说答应还是不答应?
答应吧,有点便宜了这狗日的感觉。
不答应吧,下次说不定还需要帮忙攻略欧洲三大呢,并且,曹阳对刷奥斯卡也有兴趣。
等将来拍商业片了,大投资就有大风险,为了分摊风险,或许会找些外来的资金。
曹阳之所以说出来,就是打定主意,万一索尼经典要投资,那就委婉拒绝,然后还像《空房间》一样,其实这种合作形式也挺好,反正他现在是金狮导演,也能卖的起价格了。
贝尔曼根本就没提投资的事,而是直接问道:“曹导,你有没有想过,咱们的合作还能更进一步,你来好莱坞,咱们一起制作一部既能冲奖奥斯卡,又能去欧洲三大的电影。”
“去好莱坞?”
说实话,曹阳有些心动,如今这几年在好莱坞发展还是非常受追捧的,去那里刷奥斯卡,也很有逼格,是名利双收的好事。
唯一有顾忌的是,他现在去好莱坞,除非自己组局拍独立电影,不然很难掌握主动权,好莱坞的一大特征,就是制片人中心制。
除非是像斯皮尔伯格或卡梅隆那样的大导演,不然连基本的剪辑权都没有,甚至后续都不允许导演进剪辑室。
没有剪辑权,就意味着,你拍出来的东西,跟你想要的东西,剪出来可能会有很大不同。
不可控,便意味着存在失败的风险。
这是曹阳不能接受的,自砸招牌的事不能做。
“贝尔曼先生,咱们是自己人,我就实话实说。
我拍电影一般都需要真正掌控剧组,自己剪辑电影做后期制作,成片是什么样我说了算,不能有人插手。
你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导演的自信,至少在我没有失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