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46-1
信托所有权
一、基本概念
信托所有权,就是所有权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将自己财产的所有权托付给可依赖的人行使,受托人行使他人的所有权就是信托所有权,受托人就是信托所有权人。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业的所有权是法定的信托所有权,他们所有的财产都是采取财产代理人的办法来进行支配与处分。股份公司、信托公司、包销商所支配的财产权是意定的信托所有权,按照信托所有权制度的合同与惯例由信托所有权人来进行支配与处分财产。
当今经济社会中,财产权类型百花齐放,所有制与所有权交相呼应,所有权人往往不能亲自出马行使所有权,分工协作成为主旋律,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信托所有权应运而生,在各种物权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特殊作用。
广义的信托所有权,是包括制度信托所有权和普通信托所有权在内的两种信托所有权。制度信托所有权,是基于所有制制度基本固定的中介式所有权,以法定的信托所有权为基本的物权模式,并可以临时增补普通信托所有权。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股份所有制中既存在大量的制度信托所有权,也存在一定量的普通信托所有权。
狭义的信托所有权,一般是指普通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是基于所有权制度基本临时性的中介式所有权,以意定的信托所有权为基本的物权模式,可以由本所有制向其他所有制进行渗透,是非常自由奔放的一类中介式所有权。因为民商法即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较少过问制度信托所有权,平时所谓的信托所有权,就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普通信托所有权。即使如此,本文依然从广义的信托所有权角度来进行整体性地阐述。
信托所有权是附有财产支配义务与法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的所有权,是维系物权价值、开展物权活动的有力保障。如果计较起来,如果从最广义的角度来分析,大到从几十万人的特大型企业小到两个人共事,甚至于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续信托所有权。可以认为,信托所有权是整个经济社会的细胞,没有信托所有权,整个经济社会定会倒退到原始社会的野蛮状态之中全部解体。
大陆法系的物权法是不注重信托所有权的单边主义的物权法,常常将土地信托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混淆在一起,降低了物权法的质量要求。英美法系的普通法是比较重视信托所有权的双边主义的物权法,能够将土地信托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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