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71-1
城镇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使与保护
一、基本概念
(一)保护
城镇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就是依据制度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来保护城镇集体的财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此项特别规定,由所有制关系法和所有权关系法统一规范与保护。城镇所有的集体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城镇集体劳动群众的制度信托所有权、集体企业专有与专控所有权、集体企业的优先发展权、优先的资源配置权、优先的排他与对世权、优先的追及权与物权请求权、优先的公益权与自益权、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职工的民主管理监管权等一系列权利,是受宪法等根本法和特别法保护的对象,任何单位与个人不能置之度外,对于任何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城镇集体劳动群众财产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不得放任自流姑息养奸。
城镇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全社会的立体保护。归根结蒂,就在于立体信托式、专控式保护。仅仅确认了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远远不够的。集体财产是在不断变化过程中长消的,这本身就有对立统一的动态平衡因素。建立合理的权利制衡机制,是不能毕其功于一役的,也是不能单靠企业经理人来包揽一切的。建立长效的城镇集体信托所有权制度,关键在于集体组织内部全面的信托责任制的效力。
(二)行使
城镇集体在流通领域依法行使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对内行使制度信托所有权。
城镇集体制度信托所有权,是指城镇集体所有权人依法委托集体组织行使特定财产的所有权,使其财产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平衡所有权人与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用机制平衡运行,防止集体财产流失。建立城镇集体财产的现代管理与保护制度,关键在于建立网络状立体式财产保护机制,在于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立体信托体系。
同样地,各种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诚信制度的主人,企业职工群众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议事权、参与决策权,特别是对于企业改制有最终决定权。
为什么要一再强调城镇集体的信托所有权?一来,城镇集体的财产所有权往往是二元或者多元形式的主体,建立科学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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