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与土地管理机构。那么,基础工作和重要一环,就是以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契机,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信息化模块与题库。这为理顺物权关系、打击违法犯罪与民事侵权行为提供了情报服务。
第三,以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契机,尽快完善农村的房地产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
集体财产发生最严重最隐蔽损失的,就是在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与转让的整个过程之中。农村的房地产管理制度,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有目共睹的。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已经是迫在眉睫了,以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契机,可以实现突破性进展。
第四,以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契机,尽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一个大瓶颈在于农村的房地产管理制度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突出表现在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绝对不是小事,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制度必须尽快完善。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权,从长远目标上看,对宅基地使用权设立、变更、转移、消灭进行登记,既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又有利于确认物权,减少争端。但目前有些地方的宅基地没有登记。建立健全这项登记制度任重而道远。
以下宅基地使用权亦称宅基地用益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亦称宅基地用益权人,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对于自己拥有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的权利。
变更登记三大类型的主要情形是:
主动变更登记,是针对需要快速办理和登记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主动地向登记机构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宅基地使用权的互换、继承或者受赠与、因自然灾害或者环境污染而复分、因转让住宅所有权同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等情形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主动变更登记。
被动变更登记,是针对需要加强强制办理和登记机构知情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人被动地接受登记机构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征地或者拆迁村民住宅已经依法办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生效的强制裁决等情形下的宅基地使用权被动变更登记。
自动变更登记,针对以上主动变更登记、被动变更登记的特定情形,有关登记机构可以设定自动登记项目,以提高办事效率。如主动变更登记部分的因自然灾害或者环境污染而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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