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8-2
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推定方式
一、基本理念
1、概述
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全称是无权占有人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
关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两个基本点。
第一个基本点,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治安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几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法锁责任来串联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推定法律责任,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对照检查占有的性质、内容、形式、情势和后果进行正确的推定。
第二个基本点,法锁责任。分为物权式、债权式、权利式、利益式、功利式或者经济式等几个方面的法锁责任,可以串联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当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法锁责任要与法律责任相吻合;当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法锁责任可以链接到习惯法、道德法、自然法、逻辑法等办法,从而独立解决一些相当棘手的矛盾问题。
推定法锁责任,首先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其次是根据法律的锁链联系到每种无权占有人的义务与责任品种,逐个逐个地进行准确地排查推定,更加具体化地辅助法律责任的推定。
按照传统的定义与推定方式,无权占有人损害赔偿一概以法律责任表示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知道法锁责任是何物、何意,更不知道其用途何在。
法锁责任,确实是一个特别生僻的词汇,这在全国的教科书、解读文本、通说、论文论著中,是根本找不到这样新鲜而刺激性的词汇的,只有在本巨著中出现过几次。
申言之,“法锁责任”这样格物致用的新颖性词汇,是全国首创的新词汇,于债权法理学、物权法理学和法律关系学上,有着非常独特的魅力与作用,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与现实意义。这不是生造的词汇,而是根据法律生活、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总结出来的一套卓有成效的特别新词汇,能够弥补“法律责任”这个笼统性词汇之不足之处,夯实理论基础,大大提升法理技术,于推定损害赔偿责任方面充分发挥独特的作用。
关于占有,关于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关于占有制、占有权、占有物、占有人以及占有条件、占有情势、占有形态、占有关系、占有效力、占有结果、占有义务、占有责任等等,已经触动了整个人际社会(物权社会、债权社会、经济社会、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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