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还包括完全受偿权、保全担保物权等。一般而论,等级物权制度系列中,担保物权优于普通物权,甚至优于王牌物权—所有权这种顶尖的普通物权。
诚然,担保物权只能在一般流通领域中的普通所有权有效,对于非流通领域和享有特别优先权的所有权均无效,如职工下岗失业的补偿费及其社会保险费、住房补贴费等项目,社会与单位的救济金、抚恤金、丧葬费和扶养费、瞻养费、医疗费、安家费等,均为普通物权中的特别优先权,一般不能在此基础上设立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内部也有一整套等级物权制度。这种等级制度,一部分根源于普通物权法体系,一部分是担保物权法自身设置的。如不动产登记制度、动产交付制度和合同有效制度,及其优先权制度、排他权制度、溯及权制度、追击权制度和一物一权主义制度等,根源于普通物权法体系。其余的都是担保物权法自身设置的等级物权制度。
担保物权内部那种一整套等级物权制度,更加错综复杂,是一种纵横捭阖式的等级物权制度。
第一层次,外部的等级制度。
是留置权优于质权,质权优于抵押权,担保物权优于反担保物权,自保物权优于他保物权,正规担保物权优于准担保物权等等。对于债权人选择高等级的担保物权更加有利,对于债务人选择低等级的担保物权更加有利,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可以利用担保物权的等级制度为自己所用。
第二层次,内部的等级制度。
抵押权方面,不动产抵押权优于动产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抵押权优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先登记生效的抵押权优于后登记生效的抵押权,先设立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抵押权,浮动抵押权优于其他抵押权,法院判决抵押权优于争议不止的抵押权,超短期抵押权优于短期抵押权,以及最高额抵押权优于一般抵押权等等。
质权方面,权利质权优于动产质权,知识产权质权优于其他权利质权,股权质权优于非股权质权,超短期质权优于短期质权(应收账款质权除外),金钱类权利质权优于非金钱类权利质权,最高额动产质权优于一般动产质权,最高额权利质权优于一般权利质权等等。
留置权方面,特别留置权优于一般留置权,拟定动产集合留置权优于单项式动产留置权,企业留置权优于非企业留置权,非同一法律关系的留置权优于同一法律关系的留置权,营业主人特别留置权、不动产收益租赁特别留置权、旅行旅业特别留置权优于一般留置权,无因管理之债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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