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47-2
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制度物权关系】
【提要】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权关系】,体例上包含普通物权关系谱、担保物权关系谱两大组成部分,但其中在普通物权关系谱中融入了一些制度(政策)物权关系谱,实际上形成了三个物权关系谱。现兹将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权】分三个部分来分别介绍,以便于将三种性质的物权关系谱区分开来,提高认识水平。
制度物权关系,是具有一定优越感、成就感和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的特别物权关系。物权关系人首先要面对制度物权的现实,面对制度物权法的各种强制性措施,不能降低物权身份和法律标准,不得篡改物权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格式,必须中规中矩地依法办事。处理物权关系矛盾时,既不能简单粗暴,又不能姑息迁就。
制度物权关系之谱,当然来自于制度物权体系,然而,两者之间并不是等量齐观的。制度物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高等物权的特殊效应,使得物的开放性、社会性的综合利用率得以提高,物权的保护与限制更趋向科学性与合理性,或者将某些制度物权融入普通物权、担保物权,就充分体现出制度物权关系特殊作用。
制度物权关系法,主要是所有制关系法、所有权关系法、公共利益关系法以及资源配置法、产品分配法、社会保障法、宏观调控法等宏观物权法层面。部分的制度物权法融入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之后,仍然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特殊性、社会性、科学性与可持续性功能。
在社会主义公共所有制框架条件下,制度物权不仅仅为公事主体、政事主体所享有,在特定环境情势下也为一定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由此可见,制度物权关系法在《物权法》中也有规定,并不是离经叛道,并不是使得物权关系模糊了,而是大大的清晰了。
制度物权关系,是对内物权关系和对外物权关系并举的双重性物权关系。外物权关系:对于非同一所有制的物权关系人而言,或者说在一般的经济领域与一般的流通手段而言,公共所有制的所有权在经济活动中尽情地表露出来,并不影响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集体企业法人所有权的顺利行使。对内物权关系:公共所有制的所有权表现为制度信托所有权,真正的所有权人是全体公民或者集体成员,主要由交易关系变成了分配关系,公共财产的保护同样非常复杂、非常重要。
关于“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是谁的”这种问题,为什么在改革开放30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22页